各縣(市、區)發改局(物價局),市直各有關客運單位:
現將《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18年春運期間客運價格管理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粵 發改價格〔2018〕237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成立春運工作小組,切實加強對春運客運價格工作的領導,并于2018年1月18日前將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及聯系電話傳真到市發改局價格管理科(電話:0663-8768515)。
二、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粵交運[2010]57號及粵
發改價格[2014]79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做好春運期間道路客運票價審核和備案工作,并于2018年1月18日前按照規定權限、程序,將轄區內省際、市際及縣際班車客運的上限票價報市發改局核定。
三、市直各有關客運單位要按照粵交運[2010]57號文件的有關規定計算各客運班線的上限票價,并于2018年1月18日前,經交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發改局核準并公布執行。
四、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對春運期間客運價格管理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于2018年3月12日前將總結材料報市發改局(價格管理科)。
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15日
(聯系人:柳嘉丹 電話:8768515 郵箱:jywjjgk@126.com).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 送:市府辦,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管理處 |
揭陽市發改局辦公室 2018年1月15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