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退役軍人事務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為減輕因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眾生活的影響,根據市發展改革局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揭陽市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通知》(揭市發改價格〔2017〕54號)和《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的通知》(揭市發改價格函[2020]290號)的精神,依據國家統計局揭陽調查隊《關于2020年4月份揭陽CPI及SCPI情況的通報》(揭調字[2020]41號):2020年4月份揭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3.6%,其中食品價格同比上漲16.6%,達到啟動聯動機制的條件,繼續實行價格臨時補貼。具體通知如下:
一、價格臨時補貼標準如下:
(一)城市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對象的補貼標準:2020年4月份每人為163.15元;
(二)農村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對象的補貼標準:2020年4月份每人為118.01元。
二、認真落實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及時做好數據統計工作。
請各縣(市、區)發展改革局、民政局、財政局、人社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認真落實價格臨時補貼發放工作,并做好數據統計工作,于每月6日前將上月價格臨時補貼發放情況的按《揭陽市2020年3—6月份階段性價格補貼聯動機制啟動實施情況統計表》報送相應市級部門,以便匯總上報。
特此通知。
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 揭陽市民政局
揭陽市財政局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揭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國家統計局揭陽調查隊
2020年5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