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發改局、財政局、水務局、農業局、海洋與漁業局:
現將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水利廳、農業廳、海洋與漁業局《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6]2328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揭陽市發改局 揭陽市財政局 揭陽市水務局
揭陽市農業局 揭陽市海洋與漁業局
2016年6月17日
抄 送:市府辦
揭陽市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16年6月17日印發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省轉發文:粵發改價格函[2016]2328號 轉發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