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共建揭陽濱海新區粵東新城合作框架協議內容,2018年7月,揭陽市聯合招商局集團向省政府上報了《關于出臺支持揭陽濱海新區粵東新城加快開發建設若干意見的請示》。根據省領導要求,省發改委牽頭會同省有關部門對《若干意見》進行修改完善。2018年12月12日,馬興瑞省長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若干意見》。會后,省發改委牽頭會同我市和招商局集團以及相關省直部門對《若干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2019年3月25日省政府正式印發實施。
二、主要內容
《若干意見》共12部分35條,包括總體要求、賦予粵東新城部分省級管理權限、創新粵東新城開發建設管理機制、加大對粵東新城財政支持力度、支持粵東新城金融創新、加強粵東新城土地管理和用地保障、支持粵東新城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粵東新城規劃和建設管理、支持粵東新城建設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支持粵東新城引進科技創新人才和教育機構、其他支持政策措施和組織保障。《若干意見》重點在以下政策上對粵東新城開發建設明確予以支持。
一是關于賦予粵東新城部分省級管理權限方面。《若干意見》明確支持設立粵東新城管委會,享有地級市經濟管理權限,并承接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賦予的部分省級管理權限。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由省政府及省有關部門行使的管理職權,除確需由省級統一協調管理的事項外,以清單形式賦予粵東新城管委會依法實施。
二是關于財政政策。《若干意見》明確,2019-2023年共5年,省、市財政參照當年省、市財政從粵東新城分享的稅收收入,安排專項補助。省財政一次性安排5億元作為公辦本科高校建設補助資金(不含研究生院),并按省內高校有關生均標準對學校運營經費給予補助。
三是關于土地管理和用地保障。《若干意見》明確了省對粵東新城所在的揭陽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予以傾斜支持,對符合使用林地申請條件的,省林業主管部門即報即批,支持粵東新城按照國家規定申報國家重大戰略項目用海,依法依規賦予粵東新城年度土地出讓計劃、土地出讓方案等審批權限。
二、主要特點
一是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委最新工作部署。《若干意見》認真對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的意見》等文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新格局的最新工作部署,按照“能放則放、能支持則支持”的原則擬定政策措施,支持粵東新城開發建設。
二是探索政企合作推動區域發展新模式。省委、省政府支持招商局集團和省屬企業按市場化原則積極參與粵東新城開發建設。《若干意見》明確支持粵東新城管委會創新組建和管理模式,在條件具備時探索設立法定機構負責粵東新城開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