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19時許,惠來縣公安局惠城派出所接惠城鎮一珠寶店店主黃先生報警求助,稱當天14時許,一名女顧客在其店里購買金吊墜,黃先生將吊墜打包好交給顧客,但該顧客接過后沒有付款便離去了。黃先生當時正忙于接待其他客人,一時疏忽大意,沒有發現顧客還未付款,等他反應過來時已找不到人了。
接報后,惠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在短時間內就核實到該顧客為金店的常客李某,并第一時間與其取得聯系。接到民警來電,李某查看了手機支付記錄,才發現自己確實忘記付款,馬上到店里將錢款補還給店主并當面表示歉意。
2月3日,店主黃先生專門致信“平安廳”信箱,信中寫道:“我懷著最崇高的敬意,謹以此信表達對惠城派出所民警恪盡職守,一心為民,挽回損失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