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頒布實施以來,榕城公安深入組織學習培訓,增強《反電詐法》適用效能,以“零容忍”態度全力抓捕、從嚴懲治涉詐違法犯罪行為,運用法律利器開拓打擊電詐新局面。2023年2月8日,在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榕城公安成功抓獲一名涉詐違法嫌疑人,開出《反電詐法》施行以來全市首張“罰單”。
2023年1月下旬,榕城分局反詐中心在核查涉詐“兩卡”人員過程中,發現劉某(男,江西人)名下手機卡涉及多宗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初步判斷其存在出租、出借、出售社交軟件違法犯罪行為。辦案民警經對嫌疑人個人信息、通訊記錄等進行挖掘分析,固定嫌疑人違法證據。 2月8日,辦案民警在榕城區榕東街道成功抓獲嫌疑人劉某。經詢問,劉某交代其通過他人介紹,自 2023年1月初利用軟件接收任務,使用名下社交軟件對外批量發送詐騙短信,非法獲利1600元的違法事實。 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榕城公安對劉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15000元,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