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揭陽公安持續(xù)打擊盜竊等侵財類違法犯罪,全力維護社會安定。
1月29日,惠來縣公安局惠城派出所破獲一盜竊摩托車案,并將追回的被盜摩托車返還給事主。收到失而復得的摩托車,事主感激萬分。 1月25日19時許,惠城派出所接到一群眾報稱,1月22日10時許其將一電動摩托車停放在惠城鎮(zhèn)某小區(qū)地下停車場,離開時未拔走車鑰匙,1月25日17時許發(fā)現該車被盜。 接報后,派出所民警經縝密偵查,于1月29日16時許在汕頭市將嫌疑人陳某明抓獲。 經查,1月22日,陳某明在惠城鎮(zhèn)某小區(qū),發(fā)現一輛電動摩托車沒拔走鑰匙,遂心生貪念,將該車停放到小區(qū)另一角落,帶走車鑰匙,兩天后再將車開走。 目前,陳某明已被警方依法處理。 1月19日20時許,普寧市公安局南溪派出所接報警:蘆某云稱其電腦被劉某敏盜走。接報后,派出所立即出警處置,將劉某敏傳喚到派出所調查。 經查,1月19日11時許,劉某敏到蘆某云家中做客,見椅子上有一平板電腦,便心生貪念,順手牽羊將平板電腦盜走。 目前,劉某敏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月16日,普寧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先后接群眾報警,轄區(qū)某村1輛電動車和2輛電動車的電池被盜。 接報后,城東派出所組織警力趕赴現場,調查過程中,該村又一群眾反映,其三輪車當日也被盜。 因案件特征相似,派出所民警遂并案偵查。經偵查研判,民警鎖定犯罪嫌疑人張某忠,并于1月24日在汕頭市將其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忠對1月16日在普寧市流沙東街道某村盜竊1輛電動車、10只電動車電池和1輛三輪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張某忠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