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陽公安查獲多起涉“幫信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多名,繳獲涉案工具一批...
多個賬號成功出租之后... 4月24日,揭東白塔派出所接線索,轄區人員劉某龍涉嫌從事“幫信罪”活動。接報后,辦案民警迅速開展落地核查。 經縝密偵查,當天17時許,民警在白塔鎮一村內打掉一涉嫌“幫信罪”犯罪團伙,抓獲嫌疑人劉某龍、劉某源、黃某丹、陳某金、張某煥等5人,現場扣押涉案物品一批。 經審,犯罪嫌疑人劉某龍等5人供述了,2024年4月中旬以來,他們通過某APP群聊,將自己名下注冊的多個ID賬號和手機號碼,以每小時15至35元不等的價格進行出租,共非法獲利1萬多元的犯罪事實。經查,該團伙出租的ID賬號和手機號碼共涉電信詐騙案3宗。 目前,劉某龍、劉某源、黃某丹、陳某金、張某煥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投機”不成蝕把米... 4月18日,王某濤到揭東錫場派出所投案自首,供述其為非法獲利,于4月18日幫他人刷銀行流水,但被對方欺騙,沒有支付其“報酬”。接報后,警方立即介入調查,發現王某濤出借的銀行卡涉及1宗高額電信詐騙案。 4月25日,錫場派出所循線追蹤,在榕城區一小區內將涉嫌“幫信罪”嫌疑人黃某偉、鄭某輝、梁某輝、蔣某等4人抓獲歸案,現場扣押涉案物品一批。 經查,嫌疑人黃某偉等4人對他們在某平臺上發布高薪兼職廣告,于4月18日以高額回報誘導王某濤提供手機、銀行、網銀的支付密碼操作網銀“刷流水”,后用假鈔“酬勞”王某濤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王某濤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黃某偉、鄭某輝、梁某輝、蔣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親手“送”出去的卡... 4月18日,普寧城南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依法傳喚涉嫌“幫信罪”嫌疑人袁某芝到案接受審查。 經審,嫌疑人袁某芝供述了其2023年4月份至2024年1月份,將名下一銀行卡和一手機卡出借給他人,并提供賬號密碼、人臉識別等協助對方操作,非法獲利100元的犯罪事實。經查,袁某芝的銀行卡在出借期間涉及多宗電信詐騙案。 目前,袁某芝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支付寶等賬號,不要輕易向他人提供,切勿出租、買賣“兩卡”!不當之利不得、不義之財不拿、不法之事不為!若已實施非法出租、出售、購買“兩卡”等違法犯罪活動,必須立即停止,主動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