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卡”正逐漸成為詐騙分子,實施詐騙、轉移贓款的重要工具。為了輕松賺錢或礙于情面,出借、出賣手機卡、銀行卡,一不小心就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的“幫兇”。
2024年5月10日,揭東新亨派出所民警根據線索,抓獲一名涉嫌非法出借銀行卡嫌疑人。 經查,嫌疑人袁某2022年5月至當年9月間,在明知他人從事非法活動的情況下,仍將自己名下的兩張銀行卡出借,并非法獲利。袁某銀行卡出借期間,涉及3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袁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024年5月6日,惠來前詹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方某有非法出借銀行卡嫌疑,遂將其依法傳喚到派出所調查。 經查,方某如實供述了其2023年12月26日非法出借名下銀行卡給朋友接收錢款的違法事實。其間,方某銀行賬戶涉及1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方某已被依法行政處罰。 2024年4月29日,榕城榕華派出所抓獲一非法買賣電話卡嫌疑人鄭某。 經查,2024年4月3日至29日,鄭某先后辦理了8張手機卡并出售給他人非法獲利。鄭某出售的手機卡中,1張涉及1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鄭某已被依法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