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銀行卡輕松獲“報酬”,兼職發短信“賺外快”,碰到這類誘惑,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成為電詐“工具人”。
2024年8月15日,揭東警方工作中發現邱某有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的嫌疑,遂將其傳喚調查。 經查,邱某交代了其今年8月初在網上找到一份兼職,按照對方指引,使用本人手機卡發送了10條涉詐短信給他人,從中非法獲利的違法事實。 目前,邱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以行政處罰。 2024年8月13日,榕城榕華派出所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王某。 經查,王某2023年11月至今年5月,將名下的銀行賬戶出借給他人接轉錢款并非法獲利。其間,王某銀行賬戶涉及2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王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2024年8月3日,揭東磐東派出所根據線索,依法傳喚涉嫌非法出借銀行卡的李某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到案后,李某如實供述了其今年8月2日將名下手機卡和銀行信用卡,非法提供給他人接轉錢款的犯罪事實。出借期間,李某銀行賬戶涉及2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