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銀行卡坐收錢財賺“外快”?卻不知已成為違法犯罪“幫兇”,將受到法律嚴懲。
普寧
8月24日,城南派出所根據線索在流沙南街道將非法出借銀行卡嫌疑人黃某抓獲歸案。
經查,2022年8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黃某將名下2張銀行卡出借給陌生人收取違法資金。銀行卡出借期間涉及多宗電信詐騙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榕城
8月23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陳某到鳳美派出所投案自首。
到案后,陳某交代了其為提高貸款額度,將名下多張銀行卡提供給一微信網友“刷流水”,并從中非法獲利。經查,陳某銀行卡出借期間涉及多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陳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揭東
8月29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嫌疑人盧某到玉滘派出所投案自首。
經審訊,嫌疑人盧某對其今年5月用本人支付寶賬戶幫助他人接轉非法資金,并從中獲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查,盧某接收的非法資金涉及1起電信詐騙案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盧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