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名下銀行卡出借他人使用,輕輕松松躺著“賺”錢,這種“美差”你心動嗎?等等,這等“好事兒”不簡單,倘若你真的這樣做,就可能成為詐騙犯罪分子的“幫兇”。
9月24日,榕城新興派出所根據線索,依法傳喚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嫌疑人鄭某到所接受調查。
經查,嫌疑人鄭某對其今年8月在網上看到一刷單返現、幫忙轉賬返利廣告,后通過廣告鏈接下載注冊一APP,并按對方指引將本人銀行卡以及身份證提供給對方接轉資金,從中非法獲利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鄭某銀行賬戶出借期間涉及1宗電信網絡詐騙案件。
目前,鄭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9月21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李某到揭東新亨派出所投案自首。
到案后,李某交代了其2022年2月在網上發現一廣告稱:出借銀行卡“刷流水”可獲利,遂聯系對方;后按照對方要求將名下銀行卡、支付寶賬號和手機提供給對方進行資金接轉“刷流水”,并從中非法獲利的犯罪事實。經查,李某銀行賬戶出借期間涉及多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9月19日,揭東警方根據線索,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鄭某抓獲。
到案后,鄭某交代了其今年9月5日在網上認識一自稱可以幫助辦理貸款的網友,后按照對方指引將名下1張銀行卡提供給對方“刷流水”,并從中非法獲利的犯罪事實。經查,鄭某銀行賬戶出借期間涉及1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鄭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