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跟你說,只要將電話卡和銀行卡,出租、出售、出借給別人,就可以輕松獲得幾百甚至幾千元,你會怎么做?警方提醒您:千萬別當“傻大頭”“工具人”。
揭東
10月8日,曲溪派出所根據線索將為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的嫌疑人楊某抓獲歸案。
經查,楊某今年9月25日通過網上APP認識一網友,稱可以幫其辦理貸款,遂按照對方指引,將名下1張銀行卡提供給對方進行資金接轉“刷流水”,并從中非法獲利。楊某銀行卡出借期間涉及1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楊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揭西
10月7日,河婆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到陳某、黃某涉嫌非法出租電話卡,遂將兩人依法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陳某、黃某交代了今年4月以來,將各自名下電話卡出借給他人使用,并從中非法獲利的違法事實。出借期間,陳某、黃某電話卡涉及1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陳某、黃某兩人均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普寧
9月29日,大南山派出所聯合普寧反詐中心將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嫌疑人黃某抓獲歸案。
經查,黃某為獲利,在明知他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提供本人銀行賬戶給對方接收資金,并從中非法獲利。黃某銀行賬戶出借期間涉及1宗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