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保持對涉煙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切實維護煙草市場良好秩序和消費者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等法律法規,現通告如下:
一、制售假冒卷煙是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卷煙市場秩序,對制售假煙及非法運輸、中轉、分銷假煙、走私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一律依法嚴厲打擊。
二、堅決取締制售假冒卷煙“黑窩點”,對生產、銷售、倉儲、運輸假冒偽劣卷煙、走私煙等犯罪活動的組織者、經營者、管理者,一律依法從嚴懲處。
三、與不法分子相勾結,為制售假煙提供資金、原輔材料、機器設備或場地、運輸、存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生產技術及輔助人員的,一律依法懲處。
四、對拒絕、阻礙執法人員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卷煙等違法犯罪行為,以及傷害執法人員的,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依法嚴懲涉煙惡勢力及涉煙違法犯罪“保護傘”。對充當涉煙違法犯罪人員“保護傘”,包庇縱容、通風報信或幫助毀滅、偽造證據者,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六、堅決落實打擊涉煙違法犯罪屬地責任,對打擊涉煙犯罪不力的派出所責任領導,按照規定問責追責;對鎮、村兩級干部日常監管不力,致假煙或走私煙問題突出的,通報當地黨委、政府問責追責。
七、打擊涉煙違法犯罪必須依靠人民群眾積極參與,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涉煙違法犯罪行為,協助公安機關、煙草專賣部門共同打擊涉煙違法犯罪活動。對提供涉煙違法犯罪線索的,一經查實,將按照規定進行獎勵,并為其保密。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舉報電話:110,0663-8208111。
特此通告。
揭陽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