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卡、銀行卡為我們工作生活提供了不少便利,卻也極容易成為違法犯罪的“工具”,非法出租、出借手機卡、銀行卡,將受到法律嚴懲。
揭東
? 9月13日,揭東警方在磐東街道抓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郭某、呂某、陸某。
經查,今年9月1日,郭某為獲取貸款,將本人身份證、手機卡和銀行卡出借給呂某、陸某用于接轉錢款。出借期間,郭某銀行賬戶涉及多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揭西
?9月7日,揭西警方根據線索,將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嫌疑人林某抓獲。
到案后,林某如實供述了其今年8月19日將名下銀行卡、手機卡出借給他人從事非法活動,并從中非法獲利的犯罪事實。其間,林某銀行賬戶和手機卡涉及多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林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普寧
9月4日,梅塘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到張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遂將其依法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張某交代了今年7月,其將名下2張銀行卡出借給他人接收錢款,并幫助取現的犯罪事實。出借期間,張某銀行賬戶涉及2起電信網絡詐騙案。
目前,張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