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揭陽公安工作發展和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揭陽市公安局2018年(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警務輔助人員性質
警務輔助人員由公安機關直接指揮和管理使用,輔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從事打擊違法犯罪、治安巡邏、社區防范、維護交通秩序、視頻監控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經考試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市公安局訂立聘用合同,到市公安局下屬機構崗位輔助工作。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具備崗位要求的社會人員或者退伍軍人,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即1987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社會人員要求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退伍軍人要求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報考人員須于報名當日(即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畢業證書。具體要求詳見《揭陽市公安局2018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年齡等條件;
(五)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六)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報考崗位B人員同時還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汽車駕駛證(C1及以上準駕車型)一年以上;
2.未發生駕駛機動車造成人員死亡的交通責任事故或者造成人員重傷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無記滿12分或者駕駛證被吊銷記錄;
(八)報考崗位E人員須按《廣東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四)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六)在各種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或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等情形的;
(八)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報名地點:揭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入門右邊室內籃球館(揭陽市榕城區龍石村龍石工業區)。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自行到“平安揭陽網”(網址:http://www.gdjy110.gov.cn/)下載《揭陽市公安局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和《信息采集表》(見附件4),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按《信息采集表》要求,在“相片粘貼處”粘貼報考人員本人大1寸藍底正面免冠證件相片4張。報名當天,由報考人員本人持相關證件和《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信息采集表》等資料到揭陽市公安局特警支隊入門右邊室內籃球館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有: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包括首頁和個人頁)、學歷證書、退伍證、駕駛證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等,并在相關證件的復印件上寫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內容與原件相符”字樣和姓名、日期。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涉及法律問題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報考崗位B的人員,需在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帶齊身份證、駕駛證到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管理科(地址: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建陽路揭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辦公大樓二樓),開具駕齡等有關證明。
五、資格審查
報名現場將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由現場工作人員在《報名登記表》上加蓋“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印章。考生憑蓋有“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印章的《報名登記表》,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時至11時30分,到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曉翠路中段市公安局辦證大廳門口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錄用全過程。
六、筆試
(一)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測評要素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規)和申論等。
(二)筆試時間:2018年10月13日上午9:00—11︰00。
(三)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在“平安揭陽網”(網址:http://www.gdjy110.gov.cn/)公示筆試成績,具體時間待定。
七、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按照招聘崗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體檢工作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由市公安局組織實施。具體體檢事項另行通知。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由市公安局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和政審,進一步核實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聘用的,按照招聘崗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考察、聘用人選。
九、辦理聘用手續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按有關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十、警務輔助人員待遇
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警務輔助人員的工資福利(含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由市財政保障,具體以市財政核發為準。
十一、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和體檢等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出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證件不齊全的,不得參加考試。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及報考相關要求,由揭陽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1.揭陽市公安局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
3.揭陽市公安局2018年(第二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
揭陽市公安局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