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的要求,經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審考察合格,陳燕東等118位同志(詳見附件)擬聘用為揭陽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從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
公示期間,任何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等形式,向揭陽市公安局反映情況和問題。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留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反映擬聘用對象的情況和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借機誹謗和誣告。
聯系電話:0663-8233803
通訊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東升街道法治路揭陽市公安局政治處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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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揭陽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次)擬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名冊表
揭陽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