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揭東公安工作發展和警務輔助人員隊伍建設需要,經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警務輔助人員性質
警務輔助人員由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直接指揮和管理使用,輔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從事打擊違法犯罪、治安巡邏、社區防范等工作,不列入公安序列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國家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經招考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訂立勞動合同,到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相應崗位開展輔助工作。
二、招考對象
報考崗位A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專業不限,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即1987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0日期間出生);
報考崗位B要求具有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專業不限,年齡為20周歲至30周歲(即1992年10月20日至2003年10月20日期間出生);
報考崗位C要求具有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專業不限,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即1992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0日期間出生);
報考崗位D要求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專業要求見附件1,年齡為18周歲至30周歲(即1992年10月20日至2005年10月20日期間出生)。
報考人員須于報名當日(即2023年10月20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畢業證書和相關證件。專業條件由招聘機構參照《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目錄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可選擇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具體各崗位要求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戶籍、學歷、學歷專業、年齡等條件;
5、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賣淫、嫖娼,賭博或為賭博提供條件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勞動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學生、現役軍人;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報名辦法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3)報名地點: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一樓會議室(揭東區金鳳路29號)。
(4)報名需提交以下資料:
①《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一式一份,如實填寫;
②《信息采集表》(見附件3),需根據要求在“相片粘貼處”粘貼報考人員本人大1寸藍底正面免冠證件相片2張;
③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④戶口簿復印件(包括首頁和個人頁);
⑤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⑥退役軍人需提供退伍證復印件。
注:以上資料“查原件,收復印件”。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退伍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并在相關證件的復印件上寫明“此件由本人提供,內容與原件相符”字樣和姓名、日期。
(三)報名要求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涉及法律問題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公安機關在崗在職警務輔助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五、資格審核
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考聘用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出具相關假證明材料、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應聘資格,涉及法律問題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體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測評要素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基本法律法規)、行政職業能力等。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考試科目不指定考試用書,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設培訓班。
(2)筆試時間:時間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須由本人持身份證原件現場領取,不得代領。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后,在“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jiedong.gov.cn/)和平安揭東公眾號公示筆試成績,具體時間待定。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筆試成績相同,則以第1小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若第1小題分數又相同的,則以第2小題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依次類推。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對象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對象,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體能測試對象。
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體能測評的具體安排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
說明:10米x4往返跑,測評次數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和體檢。
(三)面試
面試對象
從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4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出現招考崗位空缺,可在其他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遞補,不區分空缺崗位原規定的專業條件,不愿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放棄遞補機會。報考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對象。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
面試的具體安排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面試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筆試成績為總成績,面試采取達標制,達標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面試不達標,不得列為體檢、考察和聘用對象。
總成績公布
面試結束2個工作日內,在“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jiedong.gov.cn/)和平安揭東公眾號公布面試結果。
七、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崗位擬聘人數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其中,視力標準放寬為:單側裸視不低于4.8,低于4.8的可加測矯正視力,單側矯正視力不低于5.0,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不按規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經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八、考察
經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考察政審標準,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和政審,進一步核實報考資格條件。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九、公示及聘用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jiedong.gov.cn/)和平安揭東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經查對招聘不產生影響的,由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按勞動雇工有關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崗位實行三年一聘制(含試用期六個月),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研究決定是否續聘。辦理聘用手續后,由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自行對警務輔助人員進行培訓,然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安排到相應的崗位。
十、遞補
本次考試總成績有效期半年,以總成績公布之日起算,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可在本次考試合格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聘用,不區分空缺崗位原規定的專業條件。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自愿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薪資待遇
聘用期間(含試用期),警務輔助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含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按揭東區同期政府購買服務的標準(具體薪酬標準以入職后核發為準)發放,并列入區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十二、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體能測評、面試和體檢等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證件不齊全的,不得參加考試。
(四)報考者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招聘有關事宜可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通知)。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及報考相關要求,由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3-3274110
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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