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揭陽市2024年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工作,根據《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揭陽市職位資格審核公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測評對象
報考揭陽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職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
二、測評時間
2024年4月18日。
所有參加體能測評對象須于2024年4月18日上午7:30前自行到揭陽技師學院簽到檢錄,超過30分鐘以上(即當天上午8:00之后)到達者,取消體能測評資格。體能測評結束后,考生自行離開體能測評現場。
三、測評地點
揭陽技師學院(地址:揭陽市榕城區砲臺鎮南潮路口)。
四、測評項目
(一)10米×4往返跑
(二)縱跳摸高
(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綜合管理、執法勤務職位測查全部3個項目,警務技術職位免予測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項目。
五、其他要求
(一)考生必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參加體能測評。發現冒名頂替參加體能測評的,立即取消該報考者的考試資格。
(二)考生不得穿有特殊標志的服裝,不得攜帶任何與體能測評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手機等通訊設備關機后統一交由考場工作人員封存保管。凡私藏手機等通訊設備并帶進考場的,一律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三)考生必須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的統一指揮和安排,不得擅自行動,不得擅自與考官接觸,否則將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四)考生在體能測評過程中,如有身體不適等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現場工作人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有孕考生要慎重參加體能測評,以免發生意外。
(五)體能測評過程中,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大聲喧嘩、打鬧,不得吸煙和亂丟東西,不得圍觀、議論,或影響他人正常體能測評。
(六)在每項體能測評完畢后,考生現場領取測評成績單,在引導員的帶領下返回候考地點,不得在考場和工作人員的身邊逗留。
附件:1.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
揭陽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