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市公安局召開揭陽公安機關“我為群眾辦實事”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創新措施新聞發布會。會上通報了2020年揭陽市公安機關優化營商環境方便群眾辦事十條創新措施工作成效,公布揭陽公安機關“我為群眾辦實事”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創新措施。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市公安局緊扣省委對揭陽發展的定位要求,全力服務營商環境建設,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以“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為落腳點,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引領,以隊伍教育整頓為動力,始終堅持圍繞中心護穩定、服務大局,持之以恒、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在副市長、公安局長梁瑞國同志的高度重視和部署推動下,經召開座談會廣泛征集意見建議,召開兩次黨委會(局長辦公會)進行集中研討,組織各單位多方論證提出意見,以全新的視角、重磅的創新推出了《揭陽公安機關“我為群眾辦實事”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創新措施》。
新聞發布發布會通報去年優化營商環境方便群眾辦事十條創新舉措實施以來取得的成效。在窗口服務方面:放開城鎮落戶限制,遷入城鎮人口43955人,創歷年最高水平;“一站式”辦理人才落戶,揭陽理工學院人才集體落戶41人,其中博士(后)、副教授以上人才16人;縮短護照、通行證等辦證時間,推行自助辦證一體機續簽,共有91名群眾享受便捷服務。全市近15萬群眾享受申辦戶口業務“免填表”服務,每年受惠群眾40萬人。在群眾辦事方面:推出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摩托車駕駛證就近申辦和駕駛人就地自助體檢照相等便民措施,65家企業銷售帶牌車輛14955輛,全市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注冊量同比增加15302輛,增幅高達87%;發放摩托車駕駛證26280份,同比增長127.5%;投放駕駛人體檢照相一體機39臺,方便群眾6萬多人次,節省群眾往返奔波6.7萬多趟次。在行政審批方面:堅持“先信任后審核”,實行告知承諾審批,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審核耗時長、環節多、反復跑等問題,為36家企業分別辦理安防、保安、刻印、旅館等行政許可,高效熱情的服務得到辦證企業的高度評價。在警情受理方面:110報警服務臺嚴格落實首接責任制,做到有警必接、有案必查、快速反應、穩妥處置,共接報涉企警情476起,其中勞資糾紛101起、盜竊警情62起、火災警情42起,全部按區域、類別、性質分門別類,應派盡派,高效處置。在打擊成效方面:堅持打擊涉企違法犯罪案件快受理、快立案、快偵查、快告知,共勸阻企業、群眾75673人,止損資金3億多元;止付涉案銀行賬戶5327個,止付被騙資金9969萬元;凍結涉案銀行賬戶3318個,凍結被騙資金4575萬元,成功返還企業、群眾被騙資金34筆295萬元,成功偵破涉企犯罪案件121宗,有力維護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新聞發布發布會通報“我為群眾辦實事”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創新措施。此次出臺的措施涵蓋了投資環境、貿易環境、人才發展、法治環境等眾多方面,包括助力企業創業3項、優化升級政務服務13項、嚴厲打擊違法犯罪4項。(一)35項公安業務進駐市政務中心;(二)臨時身份證“就近辦理”“即辦即取”;(三)商務簽注“即備即辦”;(四)備案企業客戶“落地簽”;(五)邊境通行證“馬上辦”;(六)外國人工作類居留便捷辦;(七)企業引進人才辦證走綠色通道;(八)老年人辦證服務走綠色通道;(九)簡易交通事故不扣車;(十)開通7×24小時自助車管所;(十一)電動自行車就近上牌;(十二)城市配送貨車通行證“一網通辦”;(十三)公安許可備案“網上辦”“一次辦”;(十四)全面推廣二維碼門(樓)牌;(十五)警企合作“點對點”,定向服務“一對一”;(十六)全手段合成“破小案”;(十七)多警種合成“打飆車”;(十八)專項整治“兩卡”違法犯罪;(十九)嚴打妨害公平競爭違法犯罪;(二十)涉企投訴“統一查”。
新聞發布發布會通報此次“我為群眾辦實事”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創新措施的意義。新措施的落實落地,是深化審批體制改革、推進法治公安建設、營造親新政商關系的具體舉措,是推動管理權限向基層下放,構建公平普惠政務服務體系的有力之舉。揭陽市公安機關全體民警將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聚焦人民群眾普遍關心關注的民生問題,始終牢固樹立“乙方思維”,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一件一件抓落實,一年接著一年干,讓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