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9月10日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群眾企業公安交管6項新措施將于9月20日起推行情況。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郭林主持發布會,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李江平、副巡視員劉宇鵬出席發布會,并回答了記者提問。
郭林:黨的十八大以來,公安交管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民意民聲,主動回應群眾關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舉措,受到社會各界普遍歡迎。特別是在2018年6月,按照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的指示要求,公安部交管局組織專門力量進行專題調研,在充分梳理群眾、企業的需求,總結各地成熟做法的基礎上,集中推出了20項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舉措,今年上半年又相繼推出10項新措施,全面推行交管服務一證辦、一窗辦、異地辦、就近辦、網上辦,較好地解決了群眾異地往返奔波、窗口長時間排隊等煩心事,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了更快捷更方便更實在的服務,同時有力推動了交通管理現代治理格局的大轉變、交管服務管理能力的大提升。今天公布的公安交管6項新措施,包括3項便捷快辦服務、3項網上交管服務。
記者:此次改革在機動車代辦登記服務方面有哪些新舉措?
李江平:交管服務社會化是優化服務供給、解決資源配置不足的重要途徑,是織密服務網絡、滿足群眾新需要的有效載體。近年來,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充分發揮社會力量,整合社會資源,打破部門、警種、地域界限,推進交管服務觸角延伸。目前,全國已有8800余家汽車銷售商、二手車市場,1100余個保險公司網點,5700余個郵政網點代辦交管業務,城市交管服務覆蓋半徑由10余公里縮短至3公里以內。
今年上半年,公安部推出實施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推進在機動車銷售企業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發放臨時行駛車號牌,方便群眾購車、領取臨牌后即可上路行駛。新政實施以來,交通管理服務站共發放臨時行駛車號牌230余萬副。此次改革中,公安交管部門進一步聚焦民憂民怨,總結提煉各地經驗做法,深化警企合作工作機制,依托公安交管專網服務系統,推行機動車銷售企業快捷代辦登記,群眾在機動車銷售企業即可完成購車登記全部環節,實現企業獲益、群眾滿意。
一是購車上牌一站辦結。在機動車銷售企業提供購買車輛、購置保險、選號登記等全流程服務,群眾購車后無需前往車管所辦理登記,變群眾多頭奔波為在銷售企業一站辦結,變群眾長時間等候為現場立等可辦。二是精簡環節服務提速。將查驗、審核工作前置化,實行銷售前車輛預查驗、資料預審核、信息預錄入,群眾購車后直接選號辦牌,當場領取行駛證、登記證書、臨時號牌,正式號牌郵寄到家,變多個環節為一個環節,最大限度壓縮等待時間,實現登記上牌更高效率、更優體驗。該措施將自9月20日起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計劃單列市等大中城市率先推行,今年年底前在全國全面推行,逐步增加機動車銷售企業代辦網點數量,實現服務全覆蓋。
這項措施實施后,群眾購車登記不需要再往返銷售企業、保險公司、車管所等多處,每年將惠及1500余萬名車主,時間成本由原來的1天甚至幾天減少至1小時內,年均節約交通成本至少2億元。
記者:此次改革在租賃汽車處理交通違法方面有哪些變化?
劉宇鵬:近年來,隨著群眾自助游增多,汽車租賃行業迅速興起,汽車租賃企業已有2萬余家。因承租駕駛人大多既不在違法行為地,也不在機動車登記地,無法按照現行程序處理汽車租賃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交通違法,租賃汽車交通違法處理難問題成為困擾承租駕駛人、租賃企業的難點、痛點。為便利承租駕駛人、租賃企業及時處理租賃汽車交通違法,減少承租駕駛人為處理交通違法不必要的出行和時間成本,減少租賃企業為處理交通違法增加的經濟成本,此次改革中,公安部專門制定《機動車租賃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辦法》,進一步完善了租賃車輛交通違法處理機制。
一是便利承租駕駛人處理汽車租賃期間的交通違法。對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租賃汽車交通違法,允許承租駕駛人通過交管“12123”APP自助處理,方便不在違法行為地、機動車登記地的承租駕駛人網上處理;承租駕駛人在違法行為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交管部門窗口處理時,不再要求提供租賃汽車行駛證,由信息系統自動核對租賃關系,減少承租駕駛人因處理交通違法導致兩地奔波的時間和經濟成本,每年將惠及300余萬名承租駕駛人。
二是減輕汽車租賃企業經營負擔。對承租駕駛人未及時處理的,經租賃企業申請,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將交通違法記錄轉移到承租駕駛人名下,并通過在租賃合同中確認的聯系方式,及時告知承租駕駛人處理交通違法。據估計,該項措施將每年為汽車租賃企業節約運營成本數億元,有效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和競爭力。
三是強化違法處理警示教育功能。對承租駕駛人的交通違法信息,通過互聯網服務平臺向租賃企業提供查詢,便于租賃企業掌握本企業車輛交通違法信息,并通過租賃企業提醒告知、公安部門精準告知,督促承租駕駛人處理交通違法,充分發揮交通違法查處警示效果,提升駕駛人安全文明駕駛水平。
記者:推行網上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會帶來哪些變化?
李江平:近年來,隨著新技術、新業態的發展,“互聯網+政務”已成為政府部門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的重要手段。為解決傳統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駕駛人接受教育不方便、教學師資力量薄弱、學習效果不佳、監管存在漏洞等問題,公安部交管局在制定《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工作規范》的基礎上,依托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組織研發了互聯網學習教育平臺,開發了“交管12123”APP網上學習功能。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變化:
一是減少了“跑路”。原來參加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的駕駛人一律要到現場學習,現在除本記分周期外,最近連續兩個記分周期均無記滿12分記錄且不是大中型客貨車和校車駕駛人,可通過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或“交管12123”APP進行自主報名、預約,選擇5天線上學習、2天現場學習。一個記分周期內記1分至8分的持AB類駕駛證的非校車駕駛人,未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交通事故的,3小時的審驗教育可全部通過網絡學習,網絡學習結束后,還可以直接在網上提交審驗申請,不需要專門到交管部門業務窗口辦理了。
二是簡化了辦事手續。申請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的駕駛人不需要再填寫《機動車駕駛人滿分教育記錄單》或《機動車駕駛人審驗教育記錄單》等紙質材料,通過互聯網申報身體條件情況,系統自動記錄相關信息。
三是拓寬了教育渠道。駕駛人可以通過互聯網自主選擇在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所在省份任意地市參加滿分教育,選擇任意地方參加審驗教育。
四是提升了教育效果。公安部交管局組織專業團隊制作了豐富的課件、視頻等學習教育資料,上傳至平臺后,實現全國共享,有效解決了教學質量參差不齊的問題。系統會根據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的教育類型、駕駛證準駕車型以及違法行為等信息,針對性推送學習內容,實行差異化學習。
五是遏制了“分蟲”和替學替考。通過建立網上學習監管機制,利用活體檢測、人臉識別技術和隨機抓拍技術,結合人工后臺抽查,確保駕駛人本人學習。
自2017年年底網上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試點以來,已有112萬人申請網上滿分、審驗教育,96萬人完成網上滿分、審驗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會反響。目前,公安部交管局已部署全面推行網上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預計2020年6月底前完成。
記者:請介紹一下提供全國范圍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導航提示服務改革措施具體情況。
劉宇鵬:近年來,一些地方交管部門與導航應用企業建立合作機制,對排查出的事故多發點段通過導航軟件推送給駕駛人,及時進行預警提示,對保障群眾出行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受到社會普遍歡迎。此次改革中,公安部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全面推進與互聯網地圖導航應用企業的合作,逐步將交通事故、占路施工、交通管制、公路事故多發點段等交管信息推送至導航地圖,及時發出安全預警提示,保障群眾出行安全順暢。
一是提供交通事故多發點段導航提示,及時向用戶推送交通事故多發點段等安全提示信息,提醒駕駛人安全謹慎駕駛,提高群眾出行安全感。二是提供交通事件信息導航提示,及時向用戶推送道路交通擁堵、占路施工、交通管制等信息,提示駕駛人合理規劃出行路徑,引導避開擁堵路段,提高群眾出行滿意度。三是提供交管業務網點導航提示,將事故快處快賠點、車駕管服務網點等交管業務網點信息納入導航發布范圍,在導航地圖上精準標注,并結合本地道路交通特點,發布交通安全宣傳提示引導信息,提升群眾辦事便捷度和體驗感。9月20日起,在具備條件的地方率先推行,今年年底前在全國推行。
記者:此次推出的臨時入境車輛人員出行便利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劉宇鵬:為方便境外人員入境駕車出行,吸引境外人員來華旅游旅居、創新創業,促進國內旅游消費、經貿發展,服務國家更高水平對外開放戰略,公安部在深入開展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研究提出了6項臨時入境車輛人員出行便利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簡化臨時駕駛許可申領手續。對申請小型汽車、摩托車臨時駕駛許可的,持入出境身份證件、境外駕駛證及其中文翻譯文本即可直接申領,不需再進行身體條件檢查、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二是延長臨時駕駛許可使用期限。對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領有效期為3個月的臨時駕駛許可;停居留時間超過3個月的,有效期可延長至1年。臨時駕駛許可有效期內可多次使用,方便在我國工作、生活、學習期間駕車出行。
三是簡化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辦理程序。對在境外登記6年以內的7座以下(不含)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免予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四是延伸臨時入境牌證窗口服務。推進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和臨時駕駛許可業務向縣級下放,推行在入境人員車輛較集中的機場、港口、車站及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地設立交管服務站,提供交強險投保、車輛查驗、憑證審查、學習教育、牌證核發一站式服務,方便入境車輛“就近辦、一次辦”。此項措施實施后,每年將惠及上億人次的來華旅游、工作、留學等境外人員。
五是試點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電子化。對香港和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通行、澳門機動車進入珠海市橫琴新區、臺灣地區機動車進入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核發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不再發放紙質牌證。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有效期為1年。
六是放寬港澳臺居民換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對持港澳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換領內地駕駛證的,申請換證年齡由50周歲延長至60周歲,便利港澳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內地(大陸)駕車。
其中,第五項和第六項措施主要是延長港澳臺人員駕駛車輛的工作年限,增加就業機會,保障改善民生,促進港澳臺與內地(大陸)物流運輸發展;進一步優化提升進入內地(大陸)的車輛牌證服務管理,便利港澳臺駕駛人在內地(大陸)駕車,更好地服務促進港澳臺與內地(大陸)經貿發展和人員往來,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平潭綜合實驗區發展,讓港澳臺居民更便捷全面地了解內地(大陸),提供更多發展機遇,共享發展成果。
8月1日,臨時駕駛許可免體檢、延期限、便捷辦3項措施已先行在海南試點,受到境外來華人員普遍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