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廣東省電子居住證
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是廣東公安機關依托省政府電子證照服務系統,按照國家電子證照管理有關規范為符合申領廣東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簽發生成的廣東省居住證電子文件。居民可以登錄“粵省事”或“粵居碼”(“粵治安”)等微信小程序申領和使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出示時有兩部分內容,一是持證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相片、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有效期限;二是持證人的“粵居碼”,用證部門可以通過掃碼快速核驗真偽,在持證人授權下,用證部門可以聯網下載居住證電子證照加注件存檔。
二、啟用的意義
自2010年推行廣東省居住證以來,全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近年來,隨著數字政府改革不斷深入建設,手機(移動終端)無紙化智能化應用也越來越普及與成熟。啟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是廣東公安機關順應時代潮流,積極響應群眾新期盼新需求推出的改革惠民新舉措,將進一步便利群眾辦事、節約社會成本,推動流動人員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權益保障均等化。
三、申領主體
流動人員在廣東省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申領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目前實體證件申領條件一致。
四、申領方式。對符合申領廣東省居住證條件的人員,可以登錄“粵省事”或“粵居碼”(“粵治安”)微信小程序直接申領,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的,無需提交任何材料;個別特殊情形無法通過政務數據核驗的,還需提供相關材料。
五、申領實體證件。啟用廣東省電子居住證后,居民可以直接使用手機在“粵省事”平臺領取和出示使用。對使用手機不方便的群眾,可根據實際需要自愿選擇申領實體證件,工本費按照現有政策規定執行收取。
六、法律效力。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國務院關于在線政務服務的若干規定》《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廣東省電子居住證與廣東省居住證實體證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備同樣服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