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工作從一開始就被視為是搶救性的,而非從容不迫的。
1956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召開,5位著名生物學家聯名提議:急應在各省(區)劃定若干自然保護區(禁伐區),為國家保存自然景觀,也為科學研究提供據點。
這個編號為"92"的提案,對遏制建設時期急劇破壞的生態環境具有重要意義。當年,廣東鼎湖山自然保護區建立,拉開了保護自然資源、搶救珍稀動植物的序幕。到1965年,南到西雙版納,北至長白山在內的19處保護區被劃定。
自然保護區在1990年代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
國家林業局保護司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處長李忠提供給記者的數據是:截至2003年底,全國各類自然保護區1999 處,國家級的226處,保護區面積逾1.
保護區數量較40年前翻了100倍,面積更飆升215倍,自然保護區面積與國土面積的比例已經超過了世界平均水平,可謂成績喜人。
中國自然保護區的保護工作已經開始真正地走向其題中之義:從追求自然保護區的規模數量,轉而追求質量內涵。
而以此為衡量標準,中國保護區的保護還有不盡如人意之處。
國家林業局保護司自然保護區管理處處長李忠告訴記者,在目前各類型的自然保護區內,無論是草原、森林、海洋,都存在著被破壞的情況,這是無法回避的事實。其中,又以人類活動最頻繁的濕地保護區破壞最為嚴重。
那么,誰在傷害自然保護區?
一位接受本報采訪的專家將之總結為兩類人:"窮人"和"富人"。"窮人",可能是當地政府,也可能是當地居民。對于貧窮的農民們來說,青山綠水當不得饃吃,任何過上好日子的機會都是難以拒絕的誘惑。在甘家湖梭梭林自然保護區,農民們盜采藥材,不放過每一株,把保護區挖得千瘡百孔。嚴格說來,貧窮,而非貧窮者,才是自然保護區的敵人。"富人"往往是外來的財團或者公司。他們對保護區的侵占往往一占就是50年、70年。他們往往以利益最大化為目的,試圖進行掠奪性的開發。
"各種自然保護區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保護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為什么還會有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離不開我國的現實發展情況。"李忠說。
歷史遺留問題是一個因素。特定歷史時期的特定政策,給日后的資源保護帶來諸多難題。在國家林業局搞自然保護十多年的李忠,曾兩次處理盤錦濱海濕地遭到油田開采破壞的報告。"盤錦雙臺子河口保護區是八十年代中期才建立的,而遼河油田早在六七十年代就已經在那里開采,誰該給誰讓路?而且,我國又是石油相當匱乏的國家,你說該怎么辦?"
歷史造成的還有土地權屬問題。中國的自然保護區,在1978年時全國僅有34個,絕大部分建立于1980年代之后。劃建保護區時,那里的土地大多已劃歸集體,邊界問題和土地權屬成為保護區管理部門與當地政府最常見的糾紛。
盤錦雙臺子河口自然保護區160萬畝濕地被圍墾和改造,管理處卻束手無策,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那些土地屬于大洼縣的各個鄉政府。保護區管理處副處長李玉祥表示,土地怎么用由鄉政府決定,保護區管理部門只能進行"指導和勸說"。
扎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也是一個典型例子。1984年黑龍江省政府有關文件確定其面積為21萬公頃,但未標明具體的范圍和邊界走向。保護區管理局擁有土地管理權的區域只有
自然保護區有多少婆家?李忠笑言,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和有中國特色"的問題。李忠介紹,中國的自然保護區分森林、濕地、荒漠、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草原、海洋、自然遺跡、古生物遺跡等9 大類型,前5種屬林業部門主管,數量最多,達1538處,國家級的164處,后4種類型中,草原歸屬農業部,海洋屬于國家海洋局,而自然遺跡、古生物遺跡的行政管理權則屬于地礦部門。四大行政管理部門之外,又由國家環保總局進行綜合協調。
各個行政部門根據各自的法律法規來劃定保護區,常常會出現交叉、"撞車"現象。一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有可能林業也在管,環保也要建。由于環保局只是綜合職能部門,沒有專門的行政執法隊伍,很難承擔起保護區的執法管理任務。
保護區管理體制的另一大難題,就是業務指導與實際管理權的分離。一個自然保護區產生的流程是: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可行性報告,交由當地環保局審查,若是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則由當地政府審批;若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就報中央政府審批。批準后,保護區的人員組成、工資待遇、經費開支等,全由地方政府承擔,國家林業局、農業部等中央行政主管部門,只對保護區進行業務指導。一邊是業務主管,一邊是衣食父母,當地方利益與生態保護發生矛盾時,保護區的管理者該怎么辦?李忠坦言,這種情況近年來比較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