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的定義有多種,目前國際上公認的濕地定義是《濕地公約》作出的,即濕地是指,不問其為天然或人工、長久或暫時性的沼澤地、泥炭地或水域地帶、靜止或流動、淡水、半咸水、咸水體,包括低潮時水深不超過6米的水域。
濕地包括多種類型,珊瑚礁、灘涂、紅樹林、湖泊、河流、河口、沼澤、水庫、池塘、水稻田等都屬于濕地。它們共同的特點是其表面常年或經常覆蓋著水或充滿了水,是介于陸地和水體之間的過度帶。
濕地廣泛分布于世界各地,是地球上生物多樣性豐富和生產力較高的生態系統。濕地在抵御洪水、調節徑流、控制污染、調節氣候、美化環境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它既是陸地上的天然蓄水庫,又是眾多野生動植物資源,特別是珍稀水禽的繁殖和越冬地,它可以給人類提供水和食物。濕地與人類息息相關,是人類擁有的寶貴資源,因此濕地被稱為“生命的搖籃”、“地球之腎”和“鳥類的樂園”。
我國濕地類型多樣、分布很廣,總面積在6500萬公頃以上。從寒帶到熱帶,從沿海到內陸,從平原到高山,都有濕地的分布。千百年來,廣闊的濕地為促進經濟發展,保障人民生活作出了巨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