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Wine and beverage manufacturing industry
( HJ 1028—2019 2019-06-14實施)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81 號)和《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環境保護部令 第 48 號),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指導和規范酒、飲料制造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酒、飲料制造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的基本情況填報要求、許可排放限值確定、實際排放量核算和合規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監測、環境管理臺賬與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等環境管理要求,提出了酒、飲料制造工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要求。本標準附錄 A~附錄 C 為資料性附錄。本標準為首次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