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粵化學科技有限公司20萬噸/年混合廢塑料資源化綜合利用示范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前公示
來源:揭陽市生態環境局
發布時間:2023-11-24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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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我局擬批準《廣東東粵化學科技有限公司20萬噸/年混合廢塑料資源化綜合利用示范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揭陽市區蓮花大道以東、臨江北路以北揭陽環保大樓,郵編:522000
聯系電話:0663-8768741
傳 真:0663-8768572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系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以書面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廣東東粵化學科技有限公司20萬噸/年混合廢塑料資源化綜合利用示范性項目 | 廣東東粵化學科技有限公司 | 廣東省揭陽大南海石化工業區 | 廣東智環創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以廢塑料為原料,生產高附加值的化工產品。新建20萬噸/年預處理裝置及廠房、裂解氣化一體塑料原料(初始形態塑料原料)連續生產裝置、倉儲及配套設施。主要產品包括干氣、液化氣、汽油,副產品氫氣、液氯。項目占地122562.08平方米,建筑面積36880平方米。項目總投資11999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00萬元。 | 1、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包括團粒機揮發性有機廢氣、成品料池粉塵、進料倉含塵廢氣、催化劑罐粉塵等。針對有組織廢氣,項目原料化單元地膜團粒有機廢氣經活性炭吸附塵處理、料池輸送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后通過25米高排氣筒DA001排放;項目裂解單元催化劑再生煙氣經“二級SNAR+余熱鍋爐+半干法脫酸+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處理后通過45米高排氣筒DA002排放;項目污水處理場有機廢氣經“干式過濾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米高排氣筒DA003排放;項目廢鹽分解單元開停車廢氣通過四級堿液吸收處理后通過25米高排氣筒DA004排放。針對無組織廢氣采取的措施有:廠區收集的污水應及時送至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以便減少廢水夾帶的有機物因蒸發而產生的無組織排放;對于循環水池揮發的無組織有機廢氣,加強管理,及時維修,減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對于裝置和罐區動靜密封點產生的有機廢氣,采用優質的設備、管道和密封件,加強設備安裝質量管控及設備、管道等設備設施的日常巡查和維護管理,定期開展泄漏與檢測修復“LADR”工作等。 2、項目運營期廢水方面,項目廢鹽分解單元螯合樹脂廢水經隔油、氣浮預處理后滿足《燒堿、聚氯乙烯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5581-2016)和園區污水廠高濃度進水要求后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高濃度進水系統;生活污水經隔油、化糞池預處理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26-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和園區污水廠低濃度廢水進水要求較嚴者后,匯同初期雨水、循環水場排水、余熱鍋爐排水、地面清洗廢水、化驗室廢水排入園區污水廠低濃度進水系統。 3、廠界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項目一般工業固廢及危險廢物按相關規范化要求臨時存放,并委托有相應處理處置資質的單位轉運處理。 | 項目通過張貼公告、網上公示,報紙公示等方式開展公眾參與工作,收集公眾對項目環評文件的意見,公眾參與工作基本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 |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