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對象
本轄區境內從事嚴控廢物處理活動的單位
辦理條件
(一)有兩名以上具有兩年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環境工程專業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二)嚴控廢物處理項目選址符合市嚴控廢物處理規劃,處理設施和工藝符合省嚴控廢物處理技術規范,具備試生產或生產條件。(三)有保證嚴控廢物處理安全的規章制度、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所需材料
《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申請審批表》(附所在地縣級環保部門初審意見)
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
申請單位經營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三同時”驗收文件、具備試生產或生產條件的相關材料、環境監測報告
環境污染防治責任制度、管理規章制度、應急預案、員工培訓計劃
3名以上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技術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2年以上固體廢物污染治理經歷的證明材料;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申請單位使用土地證明(租賃的有效期必須在5年以上)復印件
窗口辦理流程
窗口受理——審核材料——專家評審——出具審批意見——發放許可證——發布公告
網上辦理流程
在線申辦——網上預受理——受理——按窗口受理程序辦理審批——辦結——領取登記——發布公告
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2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10個工作日
辦事窗口
辦理地點:揭陽市榕城區臨江北路市機關辦公大院后市政服務中心大樓
辦理時間:夏季工作時間(5月至10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30-5:30,周五下午2:30-4:30;冬季工作時間(11月至次年4月)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50,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周五下午2:00-4:00;星期六上午9:00-11:30
聯系電話:0663-8071611
不收費
辦理依據
1、《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2004年)第二十七條:采用嚴控廢物名錄規定的處理方式處理嚴控廢物的單位,應當申請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第二十八條: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和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由省級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核發2、《廣東省嚴控廢物處理行政許可實施辦法》(2009年粵府令第135號)第四條:省級政府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是嚴控廢物處理活動的管理部門,負責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的審查頒發。縣級以上政府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嚴控廢物處理的監督管理。《廣東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二批)》(粵府令第1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