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審計局:
根據《揭陽市審計局關于市本級2021年度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函》(揭審整改函[2022]14號)文,我所按審計處理意見和審計建議進行整改:
一、關于問題“部分經濟分類科目決算數與實際執行數不符”的整改情況。2021年度決算調整“辦公費”等6個經濟分類科目,調整金額合計73400元。這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七十五條和《關于印發<部門決算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1]36號)第十一條的規定。根據上述規定,我所今后將予以改正,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部門決算管理辦法》規定,加強預算和決算管理,完整反映預算,根據預算執行情況,真實準確編制決算。
二、關于審計建議“嚴格財務核算,提高決算編制準確率”,我所已采納審計建議,今后將提高核算水平,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部門決算管理辦法》的要求,真實、準確、全面、及時地編報決算,嚴格財務核算,提高決算編制準確率。
揭陽市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所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