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2023年廣東省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有關精神,現就揭陽市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下稱揭陽市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所)2023年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未達1:3比例的,按筆試實際合格人數確定。資格審核對象參見《2023年廣東省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揭陽市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主體:由招聘單位對審核對象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嚴格按照《2023年廣東省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有關規定執行,重點審核有關人員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
(三)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四)資格復審地點:揭陽市人民政府大院內2號樓725室。
(五)資格復審對象需提供的材料:①2023年廣東省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報名表(報名系統導出,須A4紙雙面打印);②筆試準考證;③居民身份證;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境內院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核階段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⑤有工作單位者需另外提供勞動合同或單位同意報考證明;⑥承諾書。
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六)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對象須提供相關材料在上述復核時間內接受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且不能在2023年11月27日下午5:00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名信息系統中上傳虛假照片的,取消面試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因考生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2.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接收資格審核實施單位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報名后更換電話號碼的考生請主動與報考單位聯系)。
3.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4.報考人員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第一時間如實報告情況。
二、關于面試
具體的面試方式、面試時間、面試地點等將另行公告。
附件:2023年廣東省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揭陽市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揭陽市林業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