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我市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查核查階段工作取得成效,根據《全市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查核查階段實施方案》要求,5月20日-21日,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葉元春率市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組在全市范圍內開展調研指導工作。 工作組一行到各縣(市、區)司法局及轄區內部分律師事務所進行實地調研,采取現場聽取匯報、查閱臺賬、座談交流等方式,對各縣(市、區)司法局及各律師事務所開展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查核查階段工作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解讀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并要求各相關單位對工作組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逐項銷號,確保自查核查階段工作取得實效。 葉元春副局長對各相關單位開展律師行業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自查核查階段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給予肯定,并提出四點工作要求:一是進一步深化思想發動,各縣(市、區)司法局要做深做細律師思想政治工作,動員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消除抵觸心理、觀望心理、恐懼心理,主動報告問題,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戰斗堡壘和黨員律師先鋒模范作用,帶動廣大律師做好第二次自查自糾工作;二是進一步實化自查自糾,對于第一次自查自糾沒有報告問題的律師事務所,要聚焦專項治理列明的13類問題,在第二次自查自糾工作中進行重點排查;三是進一步強化督導驗收,針對第二次自查自糾工作,各縣(市、區)司法局要對轄區內律師事務所進行逐一驗收,驗收不達標的要限期整改,確保自查自糾不走過場。四是進一步優化統籌協調,各縣(市、區)司法局要進一步注重統籌謀劃,密切與紀檢監察和法院、檢察院等部門的溝通配合,切實做好專項治理和政法系統頑瘴痼疾專項整治的銜接協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