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司法部、省司法廳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交付接收工作的通知要求,3月28日,浙江省喬司監獄一名惠來籍假釋人員周某在監獄民警的押送下抵達普寧高鐵站,揭陽市司法局延伸管教警察及惠來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前往普寧高鐵站進行面對面交付接收工作,完成假釋人員交付接收無縫對接。
工作人員和假釋人員及其家屬 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廳通知要求,周某已在監獄隔離觀察14天以上,并進行疫情防控教育和健康體檢。惠來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在核實周某的體檢報告等資料后,與監獄民警對其社區矯正假釋文書辦理了接收手續,隨后由延伸管教警察和惠來縣司法局工作人員及周某家屬將周某送回居住地,與當地防疫部門進行對接,上報社區有關情況,并對周某進行疫情防控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