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積極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以及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依照《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我局公開選聘執業律師擔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選聘的具體工作方案及報名表格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1.揭陽市司法局關于選聘執業律師擔任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方案
2.律師事務所報名表
3.市政府法律顧問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