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揭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區的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特別是妥善解決中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不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廣東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住建局起草了《揭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并請示市政府頒布施行。我局對該文進行修改,形成《揭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網上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經研究、修改形成《揭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現再次在全市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有關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并于2017年9月12日前通過郵寄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將意見反饋我局。
郵寄地址:揭陽市法制局法制科
郵政編碼:522000
傳真:0663-8768186
電子郵箱為:jyfz625@126.com
揭陽市法制局
2017年9月8日
揭陽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既有住宅區的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特別是妥善解決中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不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電梯使用安全條例》、《廣東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指導意見》和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問題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全市行政區域內需要增設電梯的既有住宅,當滿足城鄉規劃、建筑結構和消防等方面的安全要求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和本意見的要求增設電梯。
二、既有住宅需要使用共有部位增設電梯,或者因增設電梯需要改變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結構時,本著公開透明、充分協商、兼顧各方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有關規定,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三、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就增設電梯方案和電梯維護管理等有關問題,進行充分協商后簽訂協議,并將增設電梯的協議及建筑設計方案在擬增設電梯所在物業管理區域范圍內公示。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妥善處理好住宅相鄰關系。影響建筑物相鄰業主通風、采光或者通行等權益的,應當與受影響相鄰業主協商達成共識,并給予合理補償。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應當依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增設電梯的建筑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審查、施工和監理。
四、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理程序:
(一)依法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二)依法到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質量安全監督登記手續、申領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三)依法到消防部門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
(四)依法向供電企業申請辦理用電供應相關手續,同時到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施工告知。
(五)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施工安裝,應當符合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廣東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的要求,由具有相應資格的機構進行檢測,并依法辦理規劃核實和竣工驗收等手續。
(六)依法到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使用登記。
五、城鄉規劃、住建、消防、質監等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本著簡便高效的原則,依法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有關審批工作。
政務服務中心專設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理窗口,實行一窗式服務,提高辦事效率。
六、質量技術監督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后續管理,確保電梯的運行安全。
七、本意見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 月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