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2—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就《行動計劃》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廣東省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17—2020年)》實施以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織牢織密殘疾預防防控網絡,我省殘疾預防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社會殘疾預防意識與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逐步增強,殘疾預防公共服務能力、科技創新能力、公眾參與能力不同程度提高,遺傳性、先天性殘疾得到持續有效控制,傳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障礙、意外傷害等導致殘疾的風險不斷降低,殘疾康復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殘疾預防工作,有效減少、控制殘疾的發生、發展,助力健康廣東建設,根據《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絡更加健全,全社會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防控指標處于全國前列。
三、主要內容
殘疾預防工作點多線長面廣、專業性強,《行動計劃》組織實施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疾病致殘防控行動、傷害致殘防控行動、康復服務促進行動等五大行動,共有25個指標,涉及34個部門。相關指標既考慮了廣東的省情特點,又與國家指標進行了充分對接,其中,指標“公共建筑無障礙設施建設率”目標是2025年達到100%,“產前篩查率”、“3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等2個指標目標值高于國家。
四、保障措施
一是省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本行動計劃,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開展調度,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二是建立省殘疾預防專家咨詢委員會,承擔咨詢、評估、宣教等任務,為本行動計劃實施提供技術支持。三是組織開展中期、終期評估,了解掌握本行動計劃實施進展情況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做法,查找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對進度滯后、工作不力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四是強化輿論宣傳,積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支持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