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鬧”的出現,不僅加劇了醫患矛盾、干擾了正常的醫療秩序,而且影響了社會的穩定。謝耀琪副市長提出,要依法果斷處置,堅決打擊擾亂醫療機構正常秩序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要快速反應、及時處警,要判明情況、穩控事態,要果斷處置、依法打擊。對嚴重影響醫療機構正常秩序的“醫鬧”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專門捏造、尋找、介入他人醫患糾紛,故意擴大事態,尋釁滋事,向醫務人員、醫療機構敲詐勒索的“職業醫鬧”分子,要依法嚴懲,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要強化協調聯動,建立醫療機構安保長效機制,重點抓好六項工作,即要在三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警備室,要把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作為巡邏必到點,要大力加強醫療機構視頻監控系統建設,要加強醫療機構保安力量建設,要督促指導醫療機構研究制定應急預案,要加強醫療糾紛調解組織建設。
曾瑞如副市長提出,在嚴打“醫鬧”的同時,要切實加強醫療機構的內部管理工作。一是強化以德服人的建設。要長抓不懈地加強醫德醫風建設,深化醫療人文提升工程,重點落實醫患、護患溝通,營造和諧就醫環境。二是強化醫療質量的保障。要全面提升醫務人員的素質,加強對重點人員、科室、重點環節管理,要全面提升應急能力水平,加強醫師急救培訓,制定院前、院內急救流程,提升應對各種突發衛生應急事件的能力,防止因突發事件導致醫患糾紛的發生。三是強化法規制度的執行。要依法處事,依法行事,強化醫院的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