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夜市經濟管理的建議》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緊扣職能,認真履職
按照市城管執法局實際職能,明確工作目標和整治任務,印發《市城管執法局開展2024年市政協提案辦理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突出綜合整治,有效規范夜市經濟周邊市容秩序。堅持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促提高,切實做到人員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營造干凈、整潔、有序的夜市環境。
二、加強管理,深化整治
(一)開展夜市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根據夜間經濟特點,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夜市點位,落實屬地適時調整監管力量、時段和頻次,實行錯時監管,對夜市周邊秩序開展專項整治,嚴格查處亂擺亂賣、垃圾亂倒、污水亂排、私設茶座、破壞綠化帶、占道經營影響群眾出行等違法行為,及時糾治流動攤販噪聲擾民行為,有效解決夜市經濟帶來的市容環境衛生問題,同時建立攤點攤區設置引導機制,從規范經營秩序出發,科學評估臨時攤點攤區設置點位的便民性、科學性和可行性,明確可以從事占道經營的街道、路段、時段,因地制宜,杜絕亂擺放和占道經營行為的發生。
(二)深化推進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要求各區各街(道)加強日常監管,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對責任區內發生的違法行為及時進行處置,并建立日常監管臺賬。階段來已落實并督促屬地對市果蔬綜合中心市場周邊、夜間市政府前沿江路沿線、盧前夜市、北部水質凈化廠附近等區域市容環境衛生問題進行整改。通過組織開展實地暗訪,發函要求屬地政府牽頭落實對突出點位周邊市容環境衛生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并實行常態化管理,杜絕市容亂象再次發生,鞏固管理成效。
(三)合理規劃設置夜市臨時商業攤位。有序規范夜市秩序,將夜市擺攤從“無序變有序,流動變固定”,目前揭東區已在揭東濱江路東段和曲溪上圍規劃設置夜市臨時攤位,同時要求夜市經營者簽訂承諾書,在擺攤期間遵紀守法、服從管理、文明經營,并按指定地點擺賣,注意控制音量,禁止制造噪音擾民,落實地面保潔和垃圾清理,有效解決經營活動引發的環境衛生問題。
(四)加強巡查管理和違法整治力度。對巡查發現經營者有占道經營、污染環境、破壞綠化和市政設施、噪音擾民等行為的,及時教育糾正,對情節嚴重者進行行政處罰。揭東區城管執法部門聯合曲溪街道、揭東區市監局和揭東交警大隊不定時對天虹周邊、榕泰廣場、沿江路夜市占道經營、亂擺亂賣進行清理整治,引導擺賣者到政府劃定的夜市范圍或市場內規范擺賣,守法經營。
(五)持續開展周五“文明行動日”集中整治。印發《關于繼續開展周五“文明行動日”集中整治活動的通知》,在榕城區、揭東區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開展周五“文明行動日”集中整治活動,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臟、亂、差”等突出問題,集中力量、整合資源,扎實開展整治提升行動,鞏固前期“文明行動日”集中整治活動成效,進一步規范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三、發動宣傳,共同監督
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導向作用,以“宣傳+執法”為理念,通過“線上線下”加大宣傳普及力度,切實提高商戶自我管理意識,激發市民群眾自覺參與城市管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做好責任區域內的衛生、綠化和秩序管理工作。在巡查管理過程中向廣大市民和經營者宣傳《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揭陽市市容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公眾知曉率和參與度,督促夜市經營者要誠信合法經營,消費者要提高安全消費、合理維權的意識,實現食品安全共治共享,助力夜市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持續開展宣傳引導。通過抖音、公眾號、入戶宣傳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商戶對“門前三包”的認知度和重視度,推進亂停車、違規占道等行為的常態長效管理。進一步強化商家主體責任意識,凝聚商戶責任共識,共同提升市容亂象管理工作水平。
(二)持續開展專項整治。結合職能積極聯合屬地街道及相關單位持續開展夜市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嚴格查處亂擺亂賣、垃圾亂倒、污水亂排、私設茶座、破壞綠化帶、占道經營影響群眾出行等違法行為,逐步建立流動攤點信息管理機制,在巡查管理過程收集流動攤點信息,及時掌握流動攤點動態,及時調整管理重點及方法。
(三)強化監督管理。做好網格化管理,充分發揮鎮街主力軍作用,增加巡查頻次,擴大巡查范圍,明確管理的職能權限,界定好管理區域,細化和優化責任劃分,確保問題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對于違反規定且屢教不改、性質嚴重的的行為,依法依規采取措施,形成有力地震懾作用。
(四)堅持嚴厲執法。加大動態管理和長效管理力度,形成部門聯動機制。突出整治違法占道經營、亂擺亂放、亂停亂放等行為,精準抓好重點路段、重點區域的監督管理,以點帶面推動市容市貌整治升級提質,進一步營造干凈、整潔、有序的夜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