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2021年10月修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條例》),本機關制作和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并由本機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開的外,由本機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本機關編制了《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是涉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事項,以及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公開的其他事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或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不屬于公開的范圍。
二、政府信息獲取形式
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一)主動公開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過局門戶網站、“揭陽自然資源”微信公眾號等平臺進行公開,并以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其他輔助方式公開。根據法律規定及行政職能,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會公開以下幾類政府信息:
1、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聯系方式等組織機構情況;
2、自然資源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3、本機關編制的自然資源管理重大規劃或計劃;
4、土地管理、海洋管理、礦產管理、地質海洋防災及治理、地質環境管理、測繪管理、國土空間規劃管理、建設工程規劃管理、不動產登記管理等主要業務流程或辦事程序,包括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等各項業務工作的辦事依據、程序、時限及相關辦理結果;
5、綜合管理信息,包括人事信息、財務信息等;
6、投訴、舉報、信訪途徑;
7、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并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依據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等有關政府信息公開要求,編制了《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登錄本機關政務網站(http://austaad.com/jyzrzy/),在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中點擊查詢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揭陽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提出申請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應當填寫《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應盡可能詳盡、明確,若有可能,應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申請表》可在本機關門戶網站上復制或下載,或到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室領取。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申請人也可通過登錄揭陽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地址:https://ysqgk.gd.gov.cn/663023/choice),按提示內容提交申請。提交申請時,正確選擇“申請人身份”,避免提交后,因填寫不規范影響到辦理;如屬機構、企業或者社團組織等申請的,不應以“經辦人、委托人”等個人名義選擇“公民”身份提出申請。
(2)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請。如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工作人員將代為填寫《申請表》,但申請人必須現場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時,應當真實載明下列內容:①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②申請公開的政府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③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處理
(1)審查。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后,將依據有關規定對申請人主體資格、申請的形式要件等材料進行審查。對申請內容不明確,或形式要件不完整的,將于收到申請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進行補正,否則不予受理。
(2)受理。對于經審查符合受理各項規定的申請,在收到申請的當天予以受理。以信函方式提出的申請,在收到之日予以受理。通過登錄揭陽市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系統提出的申請,在收到之日予以受理。
(3)答復。本機關受理后,按職能分工擬交相關業務科室辦理并答復,由本機關職能部門負責答復,法規科協助審查把關。對于能夠當場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確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可延長答復時間,但延長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并應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除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該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復:①屬于公開范圍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②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③申請公開的信息會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本機關將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并按《條例》第三十二條有關規定進行辦理和答復。④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單位公開范圍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認掌握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有關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⑤屬于不予公開的信息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⑦同一申請人就同一申請事項重復提出申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3、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依照《條例》第四十二條執行。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構為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揭陽市榕城區蓮花大道東側市自然資源局辦公大樓四樓408室(郵政編碼:522031)
聯系電話:0663-8223712
傳真號碼:0663-829111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 - 12:00,14:00 - 17:30(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其他
(一)申請更正。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更正申請,并提供證據材料。本機關將根據申請作出相應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二)投訴建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異議,可以向本機關提出投訴或建議,電話號碼:0663-8229960。
附件:1.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揭陽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流程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