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揭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彰顯揭陽活力古城魅力,并配合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申報工作,揭陽市自然資源局啟動了新一輪《揭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目前已形成規劃草案。現將規劃草案予以公示,以集思廣益,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公示時間為30日(即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公眾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向我局反饋。
反饋意見方式:書面意見注明“揭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草案)公示”字樣,并注明真實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郵寄至揭陽市榕城區東升街道市自然資源局三樓305室或發送至電子郵箱:jygtkjgh@163.com。
聯系電話:0663-8899675。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3月22日
規劃主要內容
一、規劃范圍
本規劃范圍為揭陽市行政轄區,總面積約5240平方公里。重點范圍是揭陽歷史城區范圍,面積約1.06平方公里。
二、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期限為 2020-2035年,與《揭陽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年)》的規劃期限一致。
三、規劃原則
(1)整體保護、應保盡保。
(2)保護歷史真實載體和歷史環境。
(3)合理利用、永續發展。
(4)統籌規劃、建設、管理。
四、歷史文化價值和名城特色
在現行名城保護規劃確定的歷史文化價值和城市特色的基礎上,進一步挖掘補充、深化完善、整合提煉,形成揭陽的四項歷史文化價值和四項名城特色,為申報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奠定基礎。
1.歷史文化價值
(1)揭陽是歷史悠久的粵東古邑,文物古跡豐富
揭陽是廣東潮汕地區最早的正式行政建制,是廣東省最古老的縣份之一。揭陽文物遺存十分豐富,全市現有不可移動文物1714處,已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339處。境內虎頭埔古窯址是廣東省迄今為止所發現的年代最早、數量最多、結構最清楚的古窯群遺址,被譽之為“廣東第一窯”。
(2)揭陽是潮汕文化重要發源地和活態傳承地
揭陽是潮汕文化重要發源地,地方傳統習俗傳承脈絡清晰,非物質文化遺產地域特色鮮明,民間信仰豐富且獨特,叢厝式潮汕民居建筑體現了宗族文化傳承。揭陽是我國著名僑鄉,大量宗祠、寺廟、僑批等遺產是海外華僑的鄉愁所系,濃厚的華僑文化烙印體現了近現代潮汕文化與西方文化的交流融合。
(3)揭陽古城是延續千年的嶺南水城,古城格局保存完整
揭陽是著名的嶺南水城,古城歷史格局保留完整,古城水系歷史悠久、底蘊深厚,水系的變遷貫穿了古城的發展演變脈絡。古城選址于榕江南河、北河之間,以天然河川為護城壕,利于軍事防御。古城水系集中體現了我國傳統的營城智慧,不僅作為城市重要的軍事防御,還長期發揮供水、防洪、交通運輸、景觀綠化、溉田灌圃等功能。古城距榕江入海口約45公里,享潮汐之利,便于開展水上貿易運輸,歷史上揭陽港長期作為潮汕地區最大的糧食出口港,商貿活動有力地推動了地區經濟發展和古城開發建設。明清時期揭陽古城內的商業街市多緣溪而建,水陸并行、河街相鄰的獨特商貿城市格局延續至今。
(4)揭陽是具有深厚革命歷史和光榮革命傳統的紅色沃土
揭陽是廣東省近代重要的紅色革命見證地,是海陸豐革命老區的重要組成,境內發生過棉湖戰役、汾水戰役等重大戰役,先后留下周恩來、賀龍、葉挺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從事偉大革命實踐的深深印跡。全市現存較重要的革命不可移動文物96處,革命老區村莊2106個。
2.名城特色
(1)依山傍水的城鄉環境
揭陽的自然山水風景優美,市域內古城、古鎮、古村選址多依山傍水,形成大量極具嶺南水鄉特色的聚落文化景觀。其中,揭陽古城群峰環峙、兩江匯流的城址環境是我國山水城市選址營建的典范。
(2)水上蓮花的古城格局
揭陽古城內水網密布,水系格局獨特,明清時期的揭陽古城形成內外雙護城河、城內縱橫交錯的獨特水系格局,“北滘通南滘,前溪接后溪。暗隨潮上下,分繞縣東西”的嶺南水城特色延續至今。
(3)中西交融的建筑風貌
揭陽古城內大量宗祠、寺廟和傳統民居建筑呈現出鮮明的潮汕地域特色,與民國時期建成的騎樓商街共同構成了潮汕風情、中西交融的特色建筑風貌。
(4)煙火濃厚的古城生活
揭陽古城人口稠密、生活氣息濃郁、飲食文化豐富、民間藝術活動活躍,行彩橋、城隍廟會等大規模民俗活動在古城內流傳數百年,至今仍為市民所青睞。
五、保護層次
堅持整體保護的理念,建立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與文物保護單位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
六、保護內容
基于名城價值特色,結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為揭陽構建全時空、全要素、物質與非物質相結合的新時期名城保護傳承體系,涵蓋市域范圍內的山川形勝、文物古跡、名城名鎮名村與傳統村落、非物質文化遺產,歷史城區的城址環境、歷史格局、景觀風貌以及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等歷史地段。
通過各類保護要素的名錄梳理摸清歷史文化家底,分類提出保護管控措施,構建市域層面整體保護和傳承的歷史文化展示體系,留住屬于揭陽、屬于潮汕的鄉愁記憶。揭陽名城保護傳承體系的保護要素和保護內容詳見下表。
表 揭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內容一覽表
七、市域文化遺產的保護
規劃從山川名勝、聚落遺產、文物古跡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四大版塊對全市域遺產資源進行梳理,建立保護名錄、摸清家底,分類提出保護和管控措施,注重文明傳承、文化延續,留住潮汕鄉愁。
1、保護山水形勝,構筑文化與生態共榮的特色資源本底
(1)保護黃岐山、紫峰山、大北山、桑浦山等山體的自然生態環境,充分挖掘人文景觀要素,凸顯自然與人文相結合的景觀特色。
(2)保護榕江、龍江、練江水系,保護自然岸線和流域生態環境,深入挖掘流域文化價值,加強對沿岸建筑的高度、體量、風貌的管控和引導,塑造文化底蘊深厚、宜居宜游的特色濱水空間。
(3)保護惠來縣濱海自然岸線和海洋生態資源,加強海防文化遺產的保護、展示與利用。
(4)嚴格保護自然保護地和風景名勝區,適度發展旅游,加強基礎設施與服務設施建設,提高景區環境品質。
2、分類、分級保護文物古跡,彰顯厚重歷史底蘊
構建各類文物古跡的保護名錄,分類、分級明確保護措施要求,維系好揭陽文物古跡總體數量多、年代跨度大、類型多樣的文化資源優勢。
(1)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保護全市文物保護單位339處,包括4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7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09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89處縣(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日常管理和修繕。
完善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已批準的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段的保護要求應納入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限期拆除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內,與文物保護單位風貌不協調的建(構)筑物。逐步遷出擠占單位。
(2)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
保護中共潮梅特委聯絡站舊址、北市魏氏書樓、巧圣古廟、何良順興商號舊址、雷神廟遺址、揭陽青年抗敵同志會遺址、揭陽縣郵電局舊址等1393處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符合各級文物保護單位要求的應盡快申報相應級別文物保護單位,并按照相關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要求實施保護。無法列入文物保護單位的,鼓勵納入歷史建筑進行保護。
(3)歷史建筑的保護
保護全市已公布歷史建筑85處。加快推進歷史建筑的普查確定工作,多保多留不同時期和不同類型的歷史建筑。建立歷史建筑保護清單和歷史建筑檔案,對歷史建筑予以掛牌保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歷史建筑。
在揭陽歷史城區范圍內提出153處推薦歷史建筑,包括近現代騎樓87處,傳統民居、家族祠堂62處,近現代工業廠房、公共建筑4處。加快開展歷史建筑的普查評估工作,符合歷史建筑認定條件的應盡快納入歷史建筑名錄、予以掛牌保護。
(4)古驛道文化線路的保護
保護揭陽境內3條南粵古驛道:潮惠古驛道、陸豐—揭陽古驛道、豐順—揭陽—潮州古驛道。推進古驛道本體范圍與保護范圍的劃定工作,加強對古驛道的保護與修復,依據《南粵古驛道保護與修復指引》中的樣式做法和修復施工指引,完善施工樣式、細節和選材工作。古驛道保護范圍應最大限度保留原有植被,加強對原生環境的恢復、維護和保育,允許并鼓勵在限定條件下進行與古驛道功能不沖突的低強度開發建設。
(5)工業遺產的保護
加強對揭陽工業遺產的普查、挖掘,全面摸清工業遺產的數量、保存情況和使用狀況等基本信息。對于揭陽造船廠等價值較高、保存完整的工業廠區應保護其整體格局,重點保護和展示工業遺產及附屬設施的整體價值,加強對生產工藝的整理,保護典型工藝流程,展示生產場景和生產方式。
(6)歷史環境要素的保護
保護全市2117株古樹名木,劃定古樹名木的保護范圍,設置圍欄和標志牌,圍欄和標志牌的樣式應與周邊環境或歷史風貌相協調。落實管護責任制,明確養護責任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樹名木。
摸排現存古井,建立古井保護名錄,每年根據古井狀態進行動態更新加強古井本體修繕及周邊環境治理。嚴禁擅自遷移、拆除古井。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古井,根據古井水源保護需要,由管理主體在古井水源的周圍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
在充分研究史料、測繪、照片等資料的基礎上,對于圍墻、石階、駁岸等歷史環境要素,根據不同類型的歷史環境要素,采取不同的保護措施,應使用原材料、原工藝對構筑物、景觀設施等進行有效的修繕和維護,最大程度地保護和展示真實豐富的歷史信息。
3、加強名城名鎮名村名城與傳統村落的保護,留住鄉愁記憶
保護市域歷史文化名城2處、歷史文化名鎮2處、歷史文化名村5處、傳統村落13處,加強對嶺南特色聚落文化景觀的傳承,通過村鎮文化遺產保護與活化利用,促進鄉村振興。
(1)嚴禁拆除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傳統村落。
(2)盡快開展歷史文化遺存的全面普查與建檔,搶救瀕危歷史文化遺存,嚴格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相關要求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鎮進行整體保護,不得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山水環境。
(3)揭西(棉湖)歷史文化名城和各級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應單獨編制保護規劃,各級傳統村落應編制保護發展規劃或在村莊規劃中設立保護專章。
(4)加強市域傳統村落的普查和認定,及時將有重要價值的村落納入傳統村落保護名錄。規劃建議將市域內18處歷史文化資源豐富、風貌特色突出的村落申報廣東省傳統村落,其中揭東區7處,分別為埔田鎮庵后村、云路鎮田東村、玉湖鎮姑山村、玉湖鎮新寮村、桂嶺鎮嶺豐村、磐東街道陽美村、磐東街道喬南村;榕城區2處,分別為梅云街道竹林村、仙橋街道山前村;普寧市5處,分別為洪陽鎮寶鏡院村、梅塘鎮大東山村、燎原街道泥溝村、流沙東街道新壇村、大南山街道灰寨村;惠來縣3處,分別為葵潭鎮圓墩村、仙庵鎮點埔村、神泉鎮蘆園村;空港經濟區1處,登崗鎮朱里洋村。
4、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其他優秀傳統文化
盡快推進《揭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的出臺,完善非遺法規政策建設。建立非遺傳承機制,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可采取授予稱號、表彰獎勵、資助扶持等方式鼓勵其開辦各類傳習班。
保護和延續歷史地名的地區功能及載體,鼓勵在新地段命名中優先使用歷史地名。加強對名人文化的研究和宣傳,重點保護名人故居和名人遺跡保護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
5、以水為脈、以古驛道為紐帶,系統展示市域歷史文化遺產
構建“一心、兩帶、三片、三線”的揭陽市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展示總體結構。以揭陽歷史城區為歷史文化核心,重點打造榕江文化遺產聚集帶和海防文化遺產聚集帶,串聯揭西、棉湖—普寧、惠來三片文化遺產集聚片區;以三條南岳古驛道為文化紐帶,通過保護和活化利用古驛道帶動沿線特色村鎮的歷史文化保護與產業發展。
八、揭陽歷史城區的保護
整體保護揭陽古城“三山兩水護舊城”的城址環境和山水格局特色,保護古城“東朝西市”的功能布局、“一心一環、三軸多脈”的歷史格局和“水上蓮花”“浮水葫蘆”的形態特色。分類保護古城內的歷史街巷和歷史水系,加強對城墻輪廓和城門遺址的展示,強化古城格局的可感知性。
1、劃定歷史城區保護范圍和環境協調區,加強城址環境保護
揭陽歷史城區范圍與《揭陽古城保護條例》所確定的揭陽古城范圍一致,東至東環城路內側紅線,西至西環城路內側紅線,南至望江北路內側紅線,北至北環城路內側紅線。
為更好地保護和傳承城市與自然山水格局的和諧關系,彰顯與古城相互依存的獨特城址環境,規劃劃定歷史城區環境協調區,范圍東至榕華大道西側紅線,西至吊橋河岸線,南至榕江南河岸線,北至榕江北河岸線,加強環境協調區范圍內的建筑高度控制和風貌引導。
2、強化景觀視廊控制,顯山、露水、看歷史
重點加強對古城至周邊山體、古城內重要水系和古城內重要歷史軸線的景觀視廊控制,展示古城的山水環境特色與人文風貌特色。
(1)觀山視廊
保護西湖公園湖心亭—紫峰山、中山路南口—紫峰山、馬山滘滘門—紫峰山3條古城觀山視廊;加強對觀山視廊范圍內的建筑高度控制,至少保證紫峰山1/3高度以上部分的觀賞效果,不得破壞山體景觀界面的完整性。控制視廊內建筑的體量及色彩,避免體量和屋頂尺度過大的建筑以及大量高彩度和高明度的色彩對視域內的視覺景觀造成破壞。提升榕江南河南岸的綠化種植和濱水景觀。
(2)觀水視廊
保護南滘門—玉滘溪、北滘門—玉滘溪、石獅橋—玉滘溪、新街橋—猛水河、西環城路—猛水河、東門直街東段西口—馬山滘6條觀水視廊。加強對觀水視廊觀景點周邊環境的管控,嚴控景觀視廊內的建設活動,提升濱水空間的景觀風貌環境,不得在視廊范圍內進行阻擋視線和影響景觀風貌完整性的建設,保證重要景觀視廊通暢。
(3)古城視廊
保護西馬路—禁城、思賢路—進賢門城樓、榕江南河北岸—中山路—禁城3古城主要視線通廊;嚴格控制視廊范圍內的建設行為,嚴禁在插建對景觀保護有負面影響的建筑、構筑物。
3、從嚴控制建筑高度,延續舒緩優美的古城天際線
延續現行保護規劃“整體控制+重點控制”的建筑高度管控思路,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周邊地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以及重要景觀視廊區域的高度控制,歷史城區保護范圍及環境協調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的高度進行分級管控。各高度控制區內,現狀已存在的超過控高要求的建筑可維持原狀,在建筑達到使用壽命或面臨更新時,新建或改建建筑的高度應符合規劃要求。
(1)歷史城區保護范圍建筑高度控制
歷史城區范圍內為高層禁建區。文物古跡、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嚴格按照各自保護規劃的要求從嚴進行建筑高度控制;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區保護范圍內的歷史建筑和傳統風貌建筑維持原有高度,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的高度不得高于周邊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北馬路北側片區按6層(檐口高度18米)控制建筑高度,方厝前河北側、莊厝巷西側等片區按4層(檐口高度12米)控制建筑高度,歷史城區其余地段總體建筑高度按2層(檐口高度7.5米)控制。
(2)歷史城區環境協調區建筑高度控制
歷史城區環境協調區范圍內原則上不再新建高層建筑,除天福路兩側地塊建筑高度按9層(30米)控制,其余片區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的高度原則上不超過6層(檐口高度18米),進賢門大道進賢門以東、邱金元紀念小學以西兩側地塊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的高度原則上不超過2層(檐口高度7.5米)。加強對望江北路至榕江南河片區的建筑高度管控,鼓勵重要景觀視廊和歷史軸線內的建筑高度低于高度控制上限。
4、保護、恢復歷史水系,織補水城格局,展示水城特色
(1)保護榕江、玉滘溪、吊橋河、方厝前河、猛水河、馬山滘、西湖等歷史水系,不得填埋、占壓歷史水系,不得更改歷史岸線。
(2)再現歷史水系,織補嶺南水城水網格局。加強對環禁城歷史水系、馬山滘北段歷史水系的調查,研究地下暗河局部露明景觀展示的可能性,再現韓祠河、溝仔墘河、馬山滘北段等已消失的歷史水系;可結合禁城歷史公園建設在公園內沿禁城城墻內側打造溪流景觀。
(3)開展玉滘溪、方厝前河、猛水河水系及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拆除違建,增加綠化景觀。完善歷史城區的污水管網系統,禁止向榕江、玉滘溪、猛水河等歷史水系直排污水。
(4)開展古城水系連通專項研究,制定吳西滘水系、蓮花心內河等古城內部水系與外圍水系連通的工程實施方案,實現古城內水系的活水保質。
5、重塑古城中心,保護歷史軸線與街巷肌理,傳承千年營城骨架
(1)歷史上禁城長期作為揭陽城市的行政中心,是中山路、西馬路、思賢路三條古城歷史軸線的交匯點。嚴格保護揭陽縣署圍墻、揭陽縣人民政府舊址等文物古跡,保護禁城遺址內的古樹名木和歷史環境要素,延續金城榕色的歷史景觀。遷出禁城遺址內的思賢中學和中山派出所,建設禁城歷史文化公園。
(2)保護中山路、西馬路、思賢路三條歷史街巷形成的“兩橫一縱”丁字形歷史軸線格局,保護線中山路、西馬路、打銅街、思賢路西段等15條一級保護街巷;嚴格保護街道兩側傳統建筑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及色彩,保護典型的街景風貌和輪廓線特征;嚴格保護打銅街道路與玉滘溪的空間關系與斷面形式。保護北馬路東段、韓祠路、思賢路東段等27條二級保護街巷,不得隨意更改街巷的名稱、走向、尺度,不得大幅拓寬街巷;不得隨意改變濱水街巷與水系的空間關系與斷面形式。
6、構建環城景觀帶,展示“浮水葫蘆”的城廓形態特色
(1)加強對東環城路、西環城路、望江北路、北環城路等與明清時期揭陽古城城墻走向一致道路兩側建筑的風貌管控與引導,沿路設置標識展示歷史信息。
(2)提升榕江北河濱江綠帶、東護城河水系和引榕干渠濱水綠帶的景觀環境品質,結合西環城路圍墻的風貌提升植入古城歷史文化展示櫥窗,結合望江北路、西環城路沿線小型空地建設口袋公園,構建環古城景觀帶,展示古城城廓形態特色。
(3)整治提升進賢門周邊風貌環境,以微縮景觀和景觀標識的方式展示西門、北門、南滘門等已無歷史遺存的城門遺址,展示揭陽古城五門三窖的歷史格局。
7、分區管控與優化古城風貌,彰顯中西交融的古城特色風貌
鼓勵采用本土建筑材料、運用地方傳統建筑工藝修繕傳統建筑。歷史城區保護范圍及環境協調區內的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宜采用明朗淡雅、中明度、中純度色調,禁止大面積采用高飽和度色彩。
(1)一類風貌控制區
一類風貌控制區包括文物古跡、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區。該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禁止使用與傳統風貌不協調的色彩、材質,建筑體量應與傳統民居和騎樓相協調,禁止建設大體量建筑,建筑屋頂采用坡屋頂形式。
(2)二類風貌控制區
二類風貌控制區包括歷史城區保護范圍內除文物古跡、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區之外的區域。該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體量不宜過大,沿街連續面寬不宜過長,建筑屋頂宜采用坡屋頂。
(3)三類風貌控制區
三類風貌控制區包括歷史城區環境協調區。該區域內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在與歷史城區整體風貌協調的基礎上,鼓勵探索傳統建筑樣式與現代生活方式融合的新路徑,形成既展示歷史韻味和地域特色、又體現時代風尚的新潮汕建筑風格。
8、分類保護與整治建筑,堅持“小規模、漸進式”更新
堅決摒棄“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大量動遷街區內部原居民等急功近利追求經濟效益的做法,踐行“微更新”的“繡花功夫”,結合對歷史城區保護范圍內現狀建筑物、構筑物的風貌評估,分類提出保護與整治措施。
(1)文物建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要求保護修繕.
(2)歷史建筑和推薦歷史建筑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進行維護。歷史建筑應保護原有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色彩、結構等,內部可增加必要的設施.
(3)傳統風貌建筑應保護和延續原建筑外觀特征,保護有價值的建筑細部構件和裝飾物,加固建筑結構,內部允許進行改造、更新以改善使用條件.
(4)與傳統風貌較協調的現代建筑可保留或進行維護整修.
(5)與傳統風貌不協調的現代建筑應進行整治、改造使其與傳統風貌相協調。
9、文旅融合、設施支撐,建設宜業宜居宜游活力古城
(1)疏解存量、嚴控增量,推進歷史城區保護范圍內工業企業的有序疏解,騰退用地優先用于公共服務設施、文化旅游設施及綠化開敞空間,提升歷史城區環境品質,彰顯歷史文化內涵。
(2)鼓勵修繕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并植入非遺體驗與展示、特色商業、旅游休閑服務、社區服務等功能,激活歷史空間活力。
(3)明確功能調整負面清單:禁止歷史城區內進行破壞傳統格局肌理、空間尺度、傳統風貌的大規模開發建設行為;嚴控歷史城區內規劃確定的非居住用地變更為住宅商品房、酒店式公寓等居住類開發用地;嚴控歷史城區內新增大型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嚴控歷史城區內新增各類職業教育學校、高等院校。歷史城區內中小學不得新建和擴建;嚴禁新建、擴建大型專業批發市場、大型工業企業和物流倉儲設施。
(4)以5分鐘生活圈劃定社區單元,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站、文體活動站、圖書室、老年活動中心等社區級公共服務設施,鼓勵修繕、利用家族宗祠開展敬老、養老活動,便利古城居民的日常生活。
九、歷史地段的保護
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區是揭陽歷史文化價值最突出、風貌特色最鮮明的精華地區,是延續古城傳統生活的魅力空間。
1、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
保護5處省級歷史文化街區,分別是榕城區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榕城區西馬路歷史文化街區、榕城區東門直街東段歷史文化街區、榕城區石鼓里歷史文化街區、揭西縣棉湖鎮南門里歷史文化街區。
(1)嚴格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標準》等法律法規,編制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街區保護規劃應達到詳細規劃深度要求,對保護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提出分類保護與整治要求:對核心保護范圍應提出建筑的高度、體量、風格、色彩、材質等具體控制要求和措施,并應保護歷史風貌特征;建設控制地帶應與核心保護范圍的風貌協調,至少應提出建筑高度、體量、色彩等控制要求。
(2)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除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保護街巷不得拓寬,不得改變傳統街巷的原有空間尺度和斷面形式。歷史文化街區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改建建筑在高度、體量、色彩等方面應與街區的傳統風貌相協調。
(3)結合社區微更新,促進歷史文化街區內文物和歷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建設口袋公園,激活街區公共空間,結合街區歷史文化特色針對性制定活化利用策略,引入文化展示、非遺體驗、旅游服務、特色商業等功能,成為揭陽古城文化展示的重要窗口。
2、歷史風貌區的保護
規劃劃定4處歷史風貌區,分別是榕城區禁城歷史風貌區、榕城區打銅街歷史風貌區、榕城區吳西滘歷史風貌區、榕城區西湖公園歷史風貌區。
(1)編制歷史風貌區保護規劃,劃定歷史風貌區保護范圍,納入城市紫線。保護規劃應明確保護范圍內各類建(構)筑物的分類整治要求、傳統街巷的分級保護措施、歷史水系和歷史環境要素的保護措施,并提出具體的高度管控要求。
(2)歷史風貌區保護范圍內不得擅自進行新建、擴建活動(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建筑附屬設施或者進行歷史文化風貌區保護規劃確定的其他建設活動的除外),新建、擴建、改建建筑的高度、體量、色彩、材質等應與歷史風貌相協調;不得新建工業企業和對環境有污染的設施。
(3)鼓勵滿足條件的歷史風貌區申報廣東省歷史文化街區。
(4)提升濱水空間環境品質、改造利用工業遺產,在歷史風貌區內植入傳統民俗體驗、旅游服務、社區服務、特色商業等功能,成為活力古城文化體驗和旅游服務功能的重要承載區。
十、近期行動計劃
1、夯實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基礎
(1)推進相關保護規劃的編制,包括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規劃、歷史風貌區保護規劃、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保護規劃和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等。
(2)推進文物保護單位保護區劃劃定,加強對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已登記未定級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
(3)開展歷史城區范圍內的歷史建筑普查認定、公布建檔、掛牌保護,加強修繕。
2、推動古城保護與更新工程有序開展
(1)落實一批民生改善工程,包括揭陽古城水系水環境治理工程、排水系統改造提升工程、危房評估和維修加固工程等。
(2)試點一批風貌提升工程,包括騎樓風貌整治提升試點工程、歷史街巷環境整治提升工程、歷史水系景觀提升工程等。
(3)跟進一批文旅融合工程,包括榕城區古驛道修復與展示示范段工程、揭陽紅色文化歷史宣傳基地等。
十一、相關圖件
1、市域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與傳統村落分布圖
2、市域文物保護單位分布圖
3、市域非物質文化遺產分布示意圖
4、市域保護與展示利用規劃圖
5、歷史城區保護區劃圖
6、歷史城區格局保護規劃圖
7、歷史城區建筑高度控制規劃圖
8、歷史城區建筑分類保護和整治規劃圖
9、歷史城區用地調整規劃圖
10、歷史城區道路交通調整規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