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更新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
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的通知
各建設單位及個人: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9〕49號)和《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揭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揭府函〔2019〕31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我市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改革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簡化項目用地審批程序,提高服務效率,我局已對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進行更新。
附件:1.《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辦事指南》
2.《建設用地(含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辦事指南》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