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利鴻基潤豐油庫有限公司申請揭陽港榕江港區利鴻基潤豐油庫碼頭用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廣東省海域使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擬用海單位提出的用海申請進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對所公示用海有異議的,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個人名義提出意見的,簽署本人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特此公示。
項目名稱:揭陽港榕江港區利鴻基潤豐油庫碼頭
項目位置:揭陽市榕城區地都鎮青嶼村后坪頭、榕江左岸海域
申請用海單位:揭陽市利鴻基潤豐油庫有限公司
用海概況:申請用??偯娣e為1.0037公頃,其中透水構筑物用海面積為0.4274公頃、港池用海面積為0.5763公頃,用海類型為交通運輸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方式為構筑物中的透水構筑物和圍海中的港池、蓄水等,占用人工岸線30.1米,申請用海期限22年。
受理單位:揭陽市自然資源局
地 址:揭陽市榕城區國源路119號
聯系方式:文先生,0663-825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