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城市規劃局限時辦結制度
來源:揭陽市城鄉規劃局
發布時間:2010-08-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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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時辦結制度
為提高我局規劃管理工作效能,增強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落實服務承諾制度,樹立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良好機關形象,根據我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限時辦結制度。
一、限時辦結制是指申請人(單位或個人)到我局有關科(室、所)申請規劃行政許可時,各有關科(室、所)和工作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結,不得無故拖延的制度。
二、對屬于本單位受理的行政許可申請,申請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同意受理,并發給《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對申請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并發給《行政許可補正材料通知書》。
三、承辦行政許可申請的有關科(室、所)和工作人員,必須按下面限定時間內辦結:
1、申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辦結時限為15個工作日;
2、申辦《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結時限為15個工作日;
3、申請建設工程總平面審查的辦結時限為15個工作日;
4、申請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的辦結時限為15個工作日;
5、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辦結時限為15個工作日;
6、申請變更已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圖件等內容的辦結時限為13個工作日;
7、申辦《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合格證》的辦結時限為15個工作日。
四、申報項目符合有關規定且資料齊全的,能馬上辦的馬上辦;不能馬上辦的,應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五、規定時限自受理之日計算,對依法需聽證、咨詢、批前公示、專家評審和上級批準的建設項目,其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時限內。
六、規定時限是指規劃審批的最長期限,對提前辦完手續的項目應及時通知申請人領取。
七、申報項目事項復雜,難以在上述時限內辦結的,經局分管領導批準,可適當延長辦結時間,但不得超過行政許可法設定的最高期限。并及時告知申請人延時辦結的原因。
八、特事特辦的重點項目隨到隨辦,盡快辦結。
九、違反本制度的,按《失職追究制》追究其責任。
備注:
1、“時限”以有效工作日計算,最后一天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時限順延。
2、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限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