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城市規劃局辦事公開制
來源:揭陽市城鄉規劃局
發布時間:2010-08-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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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公開制
一、辦事公開制是指以規范透明服務為重點,按照有關規定,將機關辦事依據、職責、內容、方式、程序、條件、時限、結果與紀律等向群眾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的制度。
二、辦事公開制度應以不違反國家有關保密法規和紀律為原則,公開的重點為直接與群眾利益相關的問題,公開的內容應簡明易懂,便于落實與監督;公開的時間必須經常、動態、及時,固定內容長期公開,常規性工作內容按時公開,階段性工作內容按工作進展及時公開;公開的形式可通過政務公開欄、規劃網站、文件及實地公示等形式施行。
三、市規劃局辦事公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市規劃局內設機構與分布;“一書兩證”審批法定依據、審批程序、有關資料要求及辦件需知、服務承諾、辦結時限及辦理結果,機關內部管理制度等。
(二)市規劃局、內設機構及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和崗位職責,設立包含局領導及工作人員相片、姓名、職務等內容的公示欄,標明公示效能建設的監督機構和舉報電話。
(三)申請人到市規劃局申辦業務時,收件人應通過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業務審批相應的全部事項和所需提供的文件材料。
(四)對于法律規定需告知、聽證、公示、公開的等內容。
四、對辦事公開制度的貫徹執行,嚴格實行主管領導負責制,由局、科(室、所)領導分級負責抓督促落實。
五、違反本制度的,按《失職追究制》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