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城市規劃局持證上崗制度
來源:揭陽市城鄉規劃局
發布時間:2010-08-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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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證上崗制度
一、持證上崗制度是指本局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以表明身份的座牌、身份牌、工作證等有效證件上崗執行公務或執法,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的制度。
二、全局實行統一佩證上崗、亮牌辦公制度,工作人員上崗時,應佩戴貼有相片、注有姓名及職務的身份牌。
三、座牌上標識有本崗位人員的相片、姓名、科室名稱、職務和崗位職責,必須擺放在辦公桌顯眼的位置。
四、工作人員外出執法時,應著裝整齊,主動出示行政執法證。
五、凡我局管理服務的對象,要求查看身份牌或工作證的,工作人員必須出示,不能遮擋或推諉。
六、工作人員工作職責發生變化或身份牌、座牌、工作證損壞、遺失時,要及時補辦。
七、違反本制度的,按《失職追究制》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