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建用字〔2015〕14號
關于揭東區2015年度第七批次
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揭東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揭東區2015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揭東國土地政報〔2015〕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同意你區將曲溪街道路篦經濟聯合社、曲溪街道上圍村興盛經濟聯合社、曲溪街道諸美村庵邊經濟聯合社、曲溪街道隴埔經濟聯合社、曲溪街道五堆經濟聯合社、曲溪街道圩埔村圩埔經濟聯合社、曲溪街道缶灶村網地經濟聯合社、曲溪街道蟠龍經濟聯合社、曲溪街道上圍村上圍經濟聯合社、玉滘鎮大滘村玉市經濟聯合社、云路鎮古湖村古湖經濟聯合社、云路鎮中夏經濟聯合社、玉滘鎮新寨村六畝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2.5933公頃[耕地1.9169公頃(水田0.8267公頃、水澆地0.9047公頃、旱地0.1855公頃),帶k園地0.41公頃,帶k養殖水面0.1084公頃,林地0.0135公頃,養殖水面0.1445公頃]轉為集體建設用地;同意使用集體建設用地0.7593公頃,集體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0455公頃。上述土地依照規劃安排作為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用地。
二、該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同意上報的補充耕地方案,足額補充耕地2.4353公頃(國土資源部備案編號:44522420090016),你區政府應按照承諾函的要求,在2018年10月7日內完成整治改造工作,確保揭東區2015年度第七批次城鎮建設項目用地實現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占水澆地補水澆地。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你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依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具體項目供地情況須按規定報備。
揭陽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10月21日
抄送:國家土地督察廣州局,市政府辦公室,市財政局、地稅局,揭東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