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揭陽市政府專門就加強城市火災防控印發了《揭陽市城市火險等級和預警規定(試行)》,該規定的出臺和實施填補了我省在城市火險等級劃分和預警響應的空白,標志著我市在探索建立城市火災預警機制走在了全省前列。
目前,我省對防汛、防臺風、抗震救災等15種自然災害都出臺了明確的預警規定和應急響應機制,甚至森林火災預警也有較為完備的體系。城市火災屬于事故災難,社會屬性強于自然屬性。對于城市火災研判預警還沒有形成專門的制度,國家層面也只出臺過火險劃分的技術標準,且依據的基礎還停留在自然氣象條件,沒有考慮到社會生產生活因素。在充分借鑒現有災害預警處置做法上,我市率先出臺了城市火險預警規定,從制度和機制上進行探索完善。
該規定主要有三個亮點:一是將城市火險等級劃分為四級,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分別對應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等四色預警;二是建立聯席會商制度,由市消安委辦牽頭,市消防、市氣象和市應急三部門綜合分析研判火災風險,市突發災害事故預警中心具體實施;三是建立大應急大響應機制,明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并規定了實施與預警級別相對應的響應措施;四是完善了城市火險等級判定方法,將城市火災發生起數法和氣象分析法列入技術判定方法中進行綜合評定。
下一步,我市將重點在全市進行宣貫和執行,特別是在執行過程中不斷進行總結對其進行補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