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方案》,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揭陽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2024年2月27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督察報告。經省委、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2024年5月28日向揭陽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王左丹通報督察報告,揭陽市委書記王勝作表態發言,揭陽市市長支光南主持會議。蔣宏奇副組長,督察組有關人員,揭陽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揭陽市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在揭陽調研時的指示要求,牢牢把握省委“百千萬工程”、海洋強省建設以及重大石化項目順利投產“三大機遇”,保持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定力,推動生態和產業協同發展,在全面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上取得積極成效。
揭陽市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落實省委海洋強省建設工作部署,牢牢把握重大石化項目投產機遇,規劃建設化工新材料工業園承接中石油項目下游產業,打造“海上風電+海洋牧場”融合發展示范項目;有序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嚴把高能耗、高排放項目準入關口,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揭陽市協調推進城鄉區域發展。大力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新增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19座、處理能力27.59萬噸,新增建設城鎮污水管網1136公里,農村雨污分流管網611公里,完成164個省民生實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項目。高質量推動“百千萬工程”落地成效,制定出臺“百千萬工程”生態環境保護26條措施,累計完成849個農村、2228個自然村污水治理工作。
揭陽市深入推進綠美揭陽生態建設。推進綠美揭陽“六大行動”,完成林分優化提升6萬畝、森林撫育6.98萬畝,推進12個省級、市級綠美示范項目。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21年、2022年揭陽市水環境質量改善幅度排名全省前列,練江青洋山橋斷面氨氮濃度連續5年下降,水質均值達到Ⅴ類考核要求;空氣質量持續向好,空氣質量六項指標連續六年全面達標,PM2.5濃度2022年達到歷史最優水平。近岸海域優良水質面積比例常年達標。
揭陽市高度重視此次督察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解決一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4年2月底,督察組交辦的432件信訪舉報問題已全部辦結或階段性辦結,責令86家單位整改,立案處罰19家。
督察指出,揭陽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對標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期待,工作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大,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一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緊迫性和力度還不夠。
對榕江生態環境保護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榕江流域治理工作缺乏系統性、緊迫性,導致一些關鍵問題久拖不決,2023年1—11月榕江地都斷面平均水質為Ⅳ類,6—10月連續4個月單月水質為Ⅴ類,未達Ⅲ類水質目標。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相對薄弱。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體制機制落實不夠到位、責任壓實力度不足;部分村鎮已建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護不到位,污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情況普遍,農村污水管網建設滯后。揭西縣鳳江鎮莪南排渠周邊生產生活污水直排入渠,水體污染嚴重,影響榕江南河水質;普寧市月嶼村媽宮溪和埔柵村厚頭溝、榕城區云光村村內溝渠污水直排,水體發黑發臭。
自然生態保護修復不夠到位。個別區域林木濫砍盜伐違法行為多發。惠來縣涉嫌違法違規占用林地面積177.95公頃,其中毀林開墾147.46公頃;揭東區玉湖鎮近800畝省級公益林逐年遭到蠶食;礦山生態治理推進緩慢,修復不徹底,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任務至督察時尚未動工建設,部分已完成整治廢棄礦山修復不徹底,存在較大環境風險;揭東區部分采石場長期非法無序開采,礦區多處山體崩塌,形成多處高陡邊坡,后續修復治理難度極大。
部分督察整改任務完成不夠到位。揭東區霖磐、桂嶺、白塔等3座鎮級污水處理設施仍未建成,周邊水體污染嚴重;惠來縣頂溪水庫大尖山采石場開展生態修復的復綠效果較差,部分山體巖石層裸露;普僑污水處理廠長期運行不正常,該鎮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處理。
二是對標高質量發展要求仍有差距。
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基礎薄弱。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進展滯后,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綠色轉型動力不足,部分工業集聚區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不徹底。城市環境精細化管理仍有差距,城市揚塵管控存在較多薄弱環節,部分工地未落實“六個100%”措施;部分城鄉結合部臟亂差問題突出,有關生活垃圾隨意傾倒及垃圾臭味擾民信訪投訴較多。傳統海水養殖產業改造升級緩慢,惠來縣鮑魚養殖產業管理粗放、無序發展,部分養殖配套設施不完善,養殖場排水、取水口設置不規范,養殖尾水直排沙灘。
部分領域環境治理水平不高。個別醫療廢物處置企業處置問題突出,焚燒裝置設施老化、工藝落后,醫療廢物貯存管理不符合規范要求;部分固體廢物管理存在環境風險,個別垃圾綜合處理企業未妥善處置飛灰;部分區域非法收集、貯存廢鉛酸蓄電池且隨意露天堆放,存在較大環境風險隱患。
生活和建筑垃圾處理能力缺口較大。市區垃圾填埋場二期、揭西老虎坷垃圾填埋場、惠來含尾坑垃圾填埋場均超負荷運行;建筑垃圾管理不夠規范,建筑垃圾隨意傾倒現象頻發,個別區縣部分沿海區域存在多處建筑垃圾傾倒點,2021年以來全市查處建筑垃圾偷倒案件達58宗,揭西縣建筑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尚未建成,揭東區、惠來縣2座建筑垃圾終端處理設施尚未取得處置收納證。
部分領域環境安全保障短板突出。生活污泥處理處置能力不足。市區市政污泥處理項目至督察時仍未建成,個別生活污泥處理單位在衛生防疫、臺賬管理、污泥檢測、運輸車輛管理等方面問題突出,環境污染隱患突出。部分縣區垃圾填埋場滲濾液管理不到位,滲濾液積存量仍較大,個別填埋場滲濾液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部分滲濾液通過雨水排放口進入外環境。
三是水環境保護工作存在突出問題。
榕江流域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力度不足。2021年以來榕江流域范圍僅新增管網323公里、新增污水處理能力1.5萬噸,城區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連續3年均不足30%。榕江流域部分支流污染問題突出,2023年1—9月,榕江地都斷面69條重點一級支流中有20條水質為劣V類,占比為29%。楓江流域管網建設明顯滯后。截至2023年10月,楓江流域市政污水管網僅完成建設131公里,雨污分流管網仍未開工。2023年1—9月楓江流域納入監測的31條支流中有24條水質為劣Ⅴ類。
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效能長期偏低。2023年1—9月全市共20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負荷率低于50%,其中12座負荷率低于30%,揭西縣25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中有12座負荷率低于30%,部分鎮級污水處理廠由于配套管網嚴重不足,長期無法正常運行;部分污水處理廠建成后長期閑置。
個別縣區水環境污染問題突出。惠來縣生活污水處理能力嚴重不足,缺口約7.71萬噸/日,大量生活污水長期直排。部分流域水體污染嚴重,惠來縣城鹽嶺河沿河存在多個排污口,葵梅苑小區附近排污口氨氮高達27.4毫克/升。惠來縣沿海地區部分入海河流污染嚴重,靖海鎮大潭河水質長期為劣Ⅴ類,其中海港橋段化學需氧量濃度高達104毫克/升;神泉鎮多條入海河流水質黑臭,澳角村、鳳山古廟附近河涌氨氮濃度分別高達16.8毫克/升、72.4毫克/升。普寧市練江流域達標基礎不夠牢固,雨后氨氮指標濃度容易出現反彈,2022年及2023年1—10月青洋山橋國考斷面雖總體均值達標,但仍有接近40%天數水質為劣Ⅴ類,其中一級支流流沙中河及二級支流秀隴、華溪等排渠仍污染嚴重。
督察要求,揭陽市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進一步加大揭陽生態文明建設力度,切實推動揭陽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持續深入打好碧水、藍天、凈土保衛戰。重點保障國省考斷面水質全面達標,充分發揮環保基礎設施治污效益,有效提升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突出抓好農村污水治理,加快農村黑臭水體整治,探索基礎設施可持續化運轉體系。推動大氣環境質量穩定改善,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和大氣污染精細化管控,加強工業聚集區揮發性有機物企業、石油化工企業和儲油庫油氣回收系統的管理,加大大氣揚塵污染治理力度。持續鞏固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成效,推動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建設,加大垃圾滲濾液、生活污泥、固體廢物收集處置監管力度。加快推動發展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加快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引導企業清潔生產、節能降碳。加強生態保護修復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擠占自然生態空間、破壞生態環境行為,著力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認真查處群眾生態環境信訪投訴,切實解決好群眾關心的生態環境問題。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嚴肅、精準、有效開展問責。
督察強調,揭陽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報告,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4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揭陽市委、市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