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人工增雨抗旱減災防災和生態環境保護等作用,根據國務院頒布的《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氣象局決定2021年繼續開展人工增雨作業,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作業時間:2021年6月11日至6月15日期間,根據全市水庫蓄水、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等保障需要,市氣象局將視作業天氣和空域安全情況組織人工增雨作業。
二、作業地點:
三、注意事項:
(一)人工增雨作業使用裝備為車載式移動WR型火箭發射裝置,作業具有一定危險性,在作業現場安全警戒范圍(距離火箭作業車或作業平臺半徑50米以內)禁止群眾圍觀。
(二)正常發射情況下,火箭彈頭、彈體以傘降形式安全落地。作業中可能出現火箭彈降落傘未打開,彈殘骸體或故障彈就落地的意外情況。擅自處理該彈藥或殘骸極可能會發生強烈燃燒或爆炸,從而引發意外事故。因此,在作業區域或作業影響范圍內,群眾若發現有落地未燃燒火箭彈或彈骸,應及時報告當地公安部門或氣象部門處理;若因火箭彈下落造成意外事件,請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或氣象部門。
特此公告。
廣東省揭陽市氣象局 揭陽市人工影響天氣辦公室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