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和“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
一、部門概況
(一)部門職責
我單位是財政全額撥款行政單位,根據揭陽市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揭市機編[2010]14號)規定,我局主要職責是: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范性文件以及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2、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辦法,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規定并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健全就業援助制度,組織實施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負責技工學校管理,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和基礎養老金統籌辦法,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并逐步提高統籌層次。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辦法。5、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管理辦法。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指導人才管理和開發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辦法,負責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承擔博士后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8、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措施,負責軍隊轉業干部安置計劃的編制下達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干部的安置和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干部解困和穩定政策措施,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管理服務工作。9、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管理,組織實施公務員法工作,擬訂有關人員調配和特殊人員安置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10、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管理辦法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11、組織實施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禁止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12、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根據部門職責,我局機構設置為20個內設機構:1、辦公室;2、綜合規劃科;3、就業促進科(與農民工工作辦公室合署);4、軍官轉業安置科(加掛市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5、培訓教育科;6、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7、勞動關系科;8、工資福利科;9、養老保險科(與農村社會保險科合署);10、失業保險科(加掛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科);11、醫療保險科(與工傷保險科合署);12、財務與基金監督科;13、事業單位管理科(加掛人力資源和市場科);14、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15、人事科;16、職位管理與監督科;17、考試錄用科;18、勞動監察分局(加掛稽查監察支隊牌子),19、信息管理科;20、法制科。財務核算合并在局機關的直屬單位有:市人才交流管理局、市人事考試辦公室。我局共有編制93名,實有人數93人。
(三)車輛情況:我局核定車輛編制數為4輛,現有在編公務用車3輛,執法執勤車輛1輛,為財政應撥補車輛。
二、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說明
1、2018年我局根據有關預算文件及我局的實際情況,編制全年預算收入2191.64萬元,其中一般預算財政撥款經費1538.25萬元,非稅撥款資金653.39萬元。
2、2018年預算收入2191.64萬元,較2017年預算收入2664.81萬元減少473.17萬元。資金減少較大原因是非稅撥款資金的減少,主要是社會保障(IC)卡宣傳費用1131.87萬元和社會保障(IC)卡工本費907.61萬元已在2017年收繳完畢,2018年不再列入預算收入。
(二)支出預算說明
2018年全年部門預算支出2191.64萬元,全部為一般預算財政撥款經費,其中行政運行經費1226.25萬元(包括人員工資福利、公用經費、公務交通補貼經費等),住房保障經費104.83萬元,項目支出為965.39萬元,非稅支出撥款653.39萬元,全年預算支出與預算收入持平。具體如下:
1、工資福利支出(統發)1000.77萬元,同比增加148.38 萬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項目在2018年歸入工資福利支出項,新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2、基本公用經費支出148.54萬元,同比減少1.77萬元。
3、項目經費支出965.39萬元,(其中非稅支出撥款653.39萬元),同比減少 595.3 萬元,減少主要原因是社會保障(IC)卡宣傳費用1131.87萬元和社會保障(IC)卡工本費907.61萬元已在2017年收繳完畢,并已上繳省社會保障(IC)卡工本費900萬元。
4、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標準)76.94萬元,同比減少24.4萬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積金不再列入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同時增加住房改革補貼項目。
根據2017年度公用經費列支情況,2018年行政公用經費預算支出按經濟科目列支編制如下:辦公費8.34萬元、印刷費8.3萬元、、水費2.04萬元、電費5.1萬元、郵電費3.06萬元、物業管理費8.16萬元、差旅費6.12萬元、維修(護)費11.46萬元、會議費6萬元、培訓費4.08萬元、公務接待費4萬元、工會經費3.23萬元、福利費1.5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萬元,公務交通補貼6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1萬元。
三、政府采購預算情況
2018年度,本單位沒有安排預算資金進行政府采購事項。
四、單位“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我局“三公”經費預算16萬元,其中為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萬元,公務接待費4萬元,按公務用車改革后每輛每年3萬元的標準,公務用車改革后,我局2018年保有車輛共4輛,與2017年度對比,“三公”經費支出預算沒有變化。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