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2023年廣東省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公告》有關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報考本次專項招聘的博(碩)士研究生進行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核
(一)資格復核對象: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到低和崗位招聘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
(二)復核時間:2023年12月2日(下午2:30-5:30)。
(三)復核地點:揭陽市機關大院一號樓6樓601會議室(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臨江北路555號)
(四)需提供資料:①2023年廣東省揭陽市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博(碩)士研究生報名表(報名系統導出,須A4紙雙面打印);②筆試準考證;③居民身份證; 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2024年境內院校應屆畢業生在資格審核階段暫不能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⑤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如專業技術資格、工作經歷、同意報考證明等)。
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以相近專業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以上所有證件、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紙的復印件1份,審核后留下復印件退回原件,無法提供原件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
(五)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資格復審對象須帶齊相關材料在上述復核時間內到復審地點接受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且不能在2023年12月2日17:30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在報名信息系統中上傳虛假照片的,取消面試資格;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因考生面試資格被取消導致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在同一崗位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入圍面試人員。
2.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以便接收資格審核實施單位電話或手機短信通知(報名后更換電話號碼的考生請主動與報考單位聯系)。
3.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4.報考人員招聘過程中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聘用為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須第一時間如實報告情況。
二、面試安排
(一)面試對象:參加面試的對象為通過資格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
(二)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時間:定于2023年12月3日上午9:00正式開始。
面試地點:揭陽市機關大院一號樓6樓604會議室。
考生須在面試當天上午8:30前,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面試考場候考室(揭陽市機關大院一號樓6樓601會議室)報到。
特別提醒:候考室截止報到時間為開考前30分鐘,請預留足夠時間。未能按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三)面試形式、成績: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現場應變能力及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結束后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一般情況下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報名系統公布。
根據各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擬聘人選。如同一崗位考生成績相同的,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參加面試須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得穿(戴)制服或帶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口罩參加面試。
(二)考生要服從面試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進行處理。
聯系電話:0663-8768110
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