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2015〕54號)、《關于印發〈廣東省減輕企業負擔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粵人社發〔2021〕13號)、《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9號)、《關于延續實施穩崗擴圍政策的通知》(粵人社發〔2021〕28號)等文件精神,經審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陽支行等27家企業(名單如下)符合享受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條件,現予公示,公示時間從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5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所公示對象的申報條件有異議的,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方式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與失業保險科實名反映(聯系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東升街道興社路89號,聯系電話:8226547,郵編:522031)。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